光明时评:高校表达渠道应制度化

2020-10-10

作者:熊丙奇

  据报道,9月30日,网传一则校长在学生工作专题会上要“处理”反对搬宿舍的学生的视频,让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光明时评:高校表达渠道应制度化

  对此,该校团委学生副主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宿舍搬迁的问题已圆满解决,涉事学生没有因表达反对或不满而受到处分。10月1日,该校发布声明称,学生完全理解学校安排,并强调网传视频断章取义、不符合基本事实,校方将采取法律手段制止和严查策划制造舆情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从学校最新发布的声明看,并没有对网传视频校长扬言处理学生做明确解释,而是以学生最终并没有被处分,“学生完全理解”以及是被“断章取义”来回避问题。不过,在学校与学生不能对等的情况下,对单方面发布声明的可信度,也不免要打上几个问号。

  搬学生宿舍,对学生来说,并非小事,尤其是从一个校区搬到另一个校区。由于涉及学生的具体利益,因此,学校必须把校方初步制订的搬迁方案相学生做详细解释,听取学生的意见,回应学生的关切,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如果有这样一个公开决策过程,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舆情”了。

  据报道,该校团委学生副主席表示,最开始是学生并不了解学校的工作安排,由此提出异议。这表明学校并没有给学生事先解释。而据该校学生早前在网络上爆料称,学校今年扩招,导致校舍紧张,为此动员大四年级学生搬到另一个校区,但这一校区宿舍环境条件差,地理位置也十分偏僻。那么,招生是早就发生的事,学校在确定招生规模时,就要考虑宿舍的容量,不可能在开学时,才临时决定让大四学生搬走。今年发生类似纠纷的高校还不只这一所,起因也都是扩招。

  而至于“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后,包括受影响学生大四期间主要是在校外实习,在校内的时间并不长,最终基本上都取得了理解,目前校舍调整的工作也已圆满完成”,这也并不能表明学生“满意”学校的方案,而是被说服接受。学校也未透露是否对学生做出补偿,因为要求学校做出相应补偿,是学生的诉求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学生在网络发帖,涉事学校曾“希望受校舍调整影响的学生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不要在网络散布情绪,制造不良影响”。那么,学校有没有给学生提供正常反映渠道呢?从媒体报道信息看,该校团委有学生副主席(也可能是学生会副主席),这其实就是一个便于听取学生意见的好的机制建设,学校出台与学生权益相关的政策、规定,可以通过这一机制听取学生意见。但就目前情况看来,这一机制并没有正常发挥作用。

  说到底,要有效避免校园“舆情”,就必须健全校内学生意见表达渠道,于高校而言,就是要充分发挥学生会上传下达的作用,以机制建设来确保各方正常表达与合理诉求。而这,也是提高学校现代治理能力的题中之义。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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