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谢伦灿:文化遗迹是一座城市的人文基础
出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第1条。
文化遗迹又称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以各种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进行城市历史遗迹保育活化时, 注重对城市历史遗迹及其建筑的各个方面包括形式与设计、材料与物质、使用与功能、传统与技术、位置与环境、精神与感受以及其他内在的或外部因素的原始的真实的保护。[1]
历史文化遗迹往往记录了一座城市的兴衰, 是一座城市的人文基础, 对其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往往备受关注。[2]各民族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和留传下来的优秀文化的总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文化都有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的成就,文化遗产极为丰富。现实文化中从前人那里承袭而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前人在特定历史环境中创造的文化财富,其文化价值通常随着时代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其中有的部分可能仍具有现实效用价值。对于文化遗迹我们要加以保护,对于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批评的继承。
北京通州作为北京市的城市副中心,其文化遗迹众多,对文化遗迹如何保护利用要有好的举措。比如,加强大运河(通州段)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推进汉代路县古城遗址保护,对三庙一塔及西海子历史文化风貌区和通州南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进行规划保护。要用好文化“金名片”,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文化软实力。打造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做足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文章,打造城市副中心文化旅游品牌。对接“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对话”等国家战略,推广通州三教庙在文明互鉴中的示范品牌。用好曹雪芹、李贽、刘绍棠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名人效应,提升城市副中心文化形象。
要搭建平台,汇聚各类资源,为文化遗产工作提供学术支撑。成立专门研究机构,引进考古、史学、哲学、古文献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与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确定研究方向,制定研究计划,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文化建设提供学术服务。[3]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概要[EB/QL].2009-01-08.http://www.whitr-ap.org/index.php?classid=1544&newsid=1906&t=show.
[2] 潘丽辉,基于开发形态的城市历史文化遗迹旅游开发模式探析——以汕头为例,当代经济 2017,(19),66-67。
[3]王杰群,加强城市副中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北京日报 2019-07-11 007。
谢伦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微信公众号:文化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