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业:裴李岗时代的“族葬”与祖先崇拜
摘要:公元前6000年前后的裴李岗时代,在黄河、淮河流域的裴李岗文化、白家文化和后李文化等当中,都开始出现有共同葬俗、排列有序的公共墓地——族葬墓地,这种葬俗罕见于同时期的欧亚大陆其他地区,应当是当时黄河流域祖先崇拜观念加强的反映。族葬的出现和祖先崇拜的强化,成为“早期中国文化圈”或文化上的“早期中国”萌芽的内在标志,对此后“早期中国文化圈”的形成和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族葬”一词出自《周礼·春官·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凡争墓地者,听其狱讼。”是说周代墓大夫的职责是管理普通“国民”之“邦墓”,使其各有“私地域”或独立的“墓地”,以实行秩序井然的“族葬”。另据《周礼·春官·冢人》,贵族之墓为“公墓”,由“冢人”管理。这里邦墓和公墓的区分主要在于级别,实质上都是要将基于父系的同族死者葬在同一墓地,也可以从广义上均称之为“族葬”。周代的族葬有明确的制度,属于周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族葬本身也是周人最重要的习俗之一,即如《周礼·地官·司徒》所说“以本俗六安萬民……二曰族坟墓”,“族坟墓”即族葬。从考古发现来看,周代确曾普遍实行族葬,商代也是如此,再往前从二里头时代、龙山时代倒推到仰韶文化时期,全国大部地区也都流行族葬。但族葬习俗的源头实际可追溯至公元前6000左右的裴李岗时代,当为祖先崇拜观念加强的反映。本文对其略作讨论。
一
最早的广义上的族葬,出现于新石器时代中期的黄河和淮河流域。公元前6200~前5000年之间,在裴李岗文化、白家文化和后李文化当中,都开始出现有一定秩序的公共墓地,而以黄河中游和淮河流域裴李岗文化中晚期的公共墓地年代最早、数量最多。
裴李岗文化的公共墓地,有河南新郑裴李岗[v]和沙窝李、新密莪沟、长葛石固、郏县水泉、舞阳贾湖等多处。贾湖遗址多次发掘,已经发现500多座墓葬,人骨保存相对较好,年代延续最长,可分三期,其中早期墓葬和房址没有截然分开,中、晚期有五六片相对独立的公共墓地。其他遗址的公共墓地基本都和贾湖中、晚期相当。仔细分析裴李岗文化中、晚期墓葬,可有以下几项认识:
(1)有同族之人的专门墓地。墓葬区位于房屋、灰坑等居址区附近,当属同一群人“聚族而居,聚族而葬”的结果,强调了可能有血缘关系的同族同宗之人生死相依的亲属关系;但居址和墓葬区在平面空间上有所分隔,可能是理性的“生死有别”观念的反映,大概不希望死者的鬼魂打扰活人的世界。
(2)同一墓地或分区分群,或成排成列,有一定空间秩序。可能是为了体现同一氏族(宗族)的人群在亲疏关系、辈分大小等方面的秩序和差别。比如裴李岗的114座墓葬,可明显分为东、西二区,东区还可以分为两群,每群墓葬成排成列,有的群中心是一座较大型的早期墓葬——可能是重要先祖墓葬。据分析,裴李岗墓地总共延续了100多年,每群墓葬所代表的日常人口数在10人左右,相当于一个小家族的规模,而整个墓地所代表的日常人口数最多的时候在30人左右,相当于一个小氏族。郏县水泉墓地的120座墓葬,同样也是分东西二区,东区再分为两群,但排列则要整齐得多,每群都有十余排、五六列,反映的人口常数和社会组织结构应该和裴李岗墓地近似。
(3)同一墓地同期墓葬相互间基本不见叠压打破,延续时间越长叠压打破关系越复杂。推测当时地表当有墓葬标记,族人对数十年以内的祖先墓葬及其谱系还有清楚记忆,所以建新墓的时候不会破坏早期墓葬;数十年以上或许标记消失,或许关于族谱的记忆模糊,因此叠压打破越来越多。但同一墓地能够延续一二百年甚至数百年之久,恰好说明族人对远祖的栖息地有着长久的记忆和坚守。比如裴李岗墓地,每期延续时间被推测在30~60年左右,每期墓葬自身之间少见打破关系,墓地总共延续约100多年。郏县水泉的情况类似。贾湖遗址西北区墓葬虽也只有两期(第二、三期),但又可细分为五段,打破关系非常复杂,延续时间或达数百年。
(4)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土葬,多为单人一次葬,绝大多数为端正的仰身直肢葬,常以日常用品随葬,同一墓地墓葬头向大体相同。这在一定意义上当是为死去的族人营造地下的“永恒家园”,即“事死如事生”观念的反映。以人骨保存最好的贾湖墓葬来说,一般墓主人双臂紧贴于身侧,有的双手或单手放在腹部,双脚并拢,显然死后有过整理装殓的环节,双脚或有过捆绑。贾湖、水泉等偏南区域的墓地墓主人头向多朝西,中间位置的石固墓地头向朝东,偏北的裴李岗、沙窝李、莪沟等头向朝南,反映小区域葬俗存在细微差异。随葬品一般分两类,一类是随身装饰品,一类是墓室内摆放的陶、石、骨类实用器。
(5)已经出现少数随葬较多特殊器物的大墓,显示族人社会地位有一定程度的分化。比如贾湖墓地M344等大墓,有精美骨规形器、骨板、骨笛、龟甲、绿松石饰等数十件随葬品,龟甲在好几例墓葬当中都是8个一组。龟甲内装石子,或与数卜和象数有关,有的龟甲上有刻符,当为类文字符号。这些大墓的主人,绝大多数为成年男性,很可能是天文、历法、卜筮、音乐、医疗兼通的大巫和部落领袖。
(6)男女随葬品有所不同,儿童实行瓮棺葬。一般男性墓葬随葬斧、锛、铲等木工和挖掘工具,女性随葬石磨盘、石磨棒类食物加工工具,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自然分工情况。在贾湖等墓地,儿童以陶器为葬具实行所谓瓮棺葬,推测正式墓地须成年死者方可葬入,这或许是现实生活中成年人才享有完整社会权利的反映。
(7)有的墓地有墓祭遗迹。如水泉墓地东、西两区之间的空白地带,有一较大烧土坑,内有石块,可能为针对整个墓地的墓祭遗迹,推测与祭祀整个氏族的先祖有关;在西区中另有一较小烧土坑,内有兽骨,或与祭祀西区家族先祖有关。
黄河上游的白家文化(或大地湾一期文化)族葬墓地,主要发现于陕西临潼白家、甘肃秦安大地湾等处。基本情况和裴李岗文化很近似。大地湾一期人骨保存较好的墓葬,墓主人双手交贴于胸前,很是特别。黄河下游的后李文化,也在小荆山遗址发现排列整齐的墓葬。白家文化是裴李岗文化西进并与当地土著结合的产物,其族葬习俗和裴李岗文化近似很容易理解。后李文化和裴李岗文化交流并不多,二者葬俗的相似,或许有其他渊源关系。
二
把眼光放大到整个欧亚大陆,会发现在公元前6000年这么早的时候,其他地区还罕见黄河流域这样典型的土葬族葬习俗。
欧亚大陆至少在10多万年以前已经有了人类丧葬行为,四五万年以后的晚更新世晚期(旧石器时代晚期)至全新世早期(新石器时代早期)发现增多。但这些墓葬多数都是简单掩埋,空间分布也很零散。中国华南一万多年以前就有屈曲严重的蹲踞式屈肢葬,估计存在肢解和捆绑行为,空间分布看不出明显规律。西亚地区同时期墓葬主要为居室葬,有些成年人墓葬无头骨,但在居住面上摆放头骨,有的头骨敷泥、眼窝扣贝壳。另外,中国华北和东北地区虽有万年左右的零星墓葬发现,北京东胡林甚至发现中国最早的仰身直肢葬,但不能确定是否有公共墓地。
公元前6000年前后,长江中游洞庭湖地区的彭头山文化有宽短长方形和不规则形竖穴土坑墓葬,人骨因酸性环境多不存,估计也是和华南一样的屈肢葬。这些墓葬都位于居址区,有的甚至在室内,分布较散乱,应该存在房屋和墓葬共存的情况。东北地区西辽河流域的兴隆洼文化,既有专门墓地,也有居室葬。专门墓地发现于内蒙古林西白音长汗遗址和辽宁阜新查海遗址。白音长汗遗址属于“二期乙类”遗存的两片墓地,位于南部环壕聚落的外面,不排除族葬的可能性,但总共才14座,多屈肢,排列稀疏凌乱。查海聚落中心有10座墓葬,仰身直肢,排列也不整齐,且位于龙形堆石的“腹”下,似乎具有特殊的祭享含义。查海遗址以及内蒙古敖汉旗的兴隆洼、兴隆沟遗址都有居室葬发现,因为数量较少,发掘者推测这只是一种特殊墓葬形式。居室葬更强调逝者和活人的现实联系,难以展现逝者之间的关系和秩序。但无论是居室葬还是室外葬,兴隆洼文化的墓葬和裴李岗文化等墓葬一样,有较规整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随葬日用陶器、石器等,可见至少也同样存在“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至于东北地区此后大规模公共墓地的流行,既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也与黄河流域丧葬传统北上的影响有关。
西亚地区公元前6000年前后的墓葬,多数都是居室内的二次葬或者肢解葬,也有火葬,火化后将人骨放在陶器中埋葬。比如土耳其的恰塔尔·休于、哈吉拉尔和伊拉克的梭万等遗址,居室葬多位于“神祠”平台下面及附近,多为屈肢葬,尸骨多不甚完整,估计有向神灵奉献的性质。从恰塔尔·休于遗址壁画来看,有鹰啄食人的图像,有的人头已经被啄掉,或许在描述天葬场景。在伊拉克耶里姆2号丘发现火葬遗迹,有专门的火葬灶、火葬罐等。推测西亚地区当时以居室葬、天葬、火葬习俗为主,追求灵魂的净化和升华,和裴李岗等“入土为安”观念有所不同。或许天葬仪式上被鹰类啄食后,会选择部分尸骨奉献给神灵。直到公元前4000年前后,才在西亚、埃及等地开始较多出现族葬墓地。
三
裴李岗文化等将族人墓葬置于特别选择的墓地,有序排列,土葬深埋,装殓齐整,随葬物品,体现出对死者特别的关爱和敬重。公元前6000年左右,由于中原地区的裴李岗文化的强势扩张影响,使得黄河流域大部交融联系在一起,并与长江中游地区文化发生交流,“早期中国文化圈”或文化上的“早期中国”开始萌芽。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在以裴李岗文化为核心的黄河、淮河流域出现族葬,应当是当时祖先崇拜观念和现实社会秩序显著强化的反映,且应当已经出现对祖先的顽强历史记忆。
裴李岗墓地以第一代先祖为中心安排墓葬,或如水泉墓地那样在中心部位设置祭坑,都是祖先崇拜的明确反映。由于裴李岗文化等缺乏东北地区兴隆洼文化人面形器所代表的偶像崇拜传统,尤其是缺乏西亚地区神庙、神坛、神祠、神像所代表的神祇偶像崇拜传统,可称之为“无偶像祖先崇拜”传统。再往后,裴李岗文化这种祖先崇拜传统流行于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并影响至中国新石器时代大部分文化。黄河流域的无偶像祖先崇拜还传承至夏、商,至西周形成严格的宗法制度或宗族制度,并延续至近代。
裴李岗文化等族葬墓地分区分组,可能对应现实中不同层级的社会组织。以裴李岗和水泉墓地来说,都至少有群、区和墓地三个层次,可能对应家庭、家族、氏族三级社会组织。族葬墓地还有排、列,或许与辈分和性别等有关。随葬品既有男女之分,而且随葬较多特殊品的也多为男性,说明不但远近亲疏分层、长幼男女有序,而且一些宗教领袖的地位已经很突出。这种十分注重秩序的社会发展到公元前4000年前后的庙底沟时代,出现了最早的礼制,形成“中原模式”,并一直发展延续到西周甚至以后。
裴李岗文化等能够短期内有序安排族人墓葬,并长期(数百年之久)坚持在一个墓地(祖坟墓)埋葬,体现出对祖先的顽强历史记忆,可能也为后世子孙在这块地方长期耕种生活提供了正当理由和“合法性”。这种历史记忆传统延续至新石器时代晚期以至于夏、商、周三代。因此祖先的谱系传说才在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材料占取核心位置,后世的家谱、墓志,也都着意追溯先祖——尤其是最远端的祖宗。需要强调的是,中国悠久发达的历史记述传统,应当主要源于以黄河流域华夏族团为核心的祖先历史记忆。不管后来社会怎样重组,政权如何变幻,但这种基于祖先崇拜的“根文化”依然长久延续,裴李岗时代得以强化的祖先崇拜实际上成为古代中国“有中心多支一体”文化格局数千年连续发展的关键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