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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民:中国纹身第一人,曾吓哭小女孩,博眼球还是为艺术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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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言:“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人民断发文身,以象麟虫。”意思就是原始人依水而居,经常面对水中未知的怪物,因此在身上纹一些龙或者图腾,一方面是用来祈求神灵的保护,另一方面是用来恐吓那些会威胁生命安全的存在。也就是说一开始,纹身的作用是防止侵害。

不过后来纹身与中原的思想观念相违背,在于《孝经·开宗明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本就是从偏僻地区诞生的纹身,更成为中原人眼中离经叛道的存在,给脸部纹上黑色的伤痕在中原甚至是一种刑罚,《尚书》有“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就是常说的“墨刑”,虽然听起来是很轻的惩罚,但却是最耻辱的。

即便到现在,还依然有人觉得纹身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一个纹身的人必然也是一个坏人,这是因为纹身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又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手段,然而并不是每一个纹身的人都是不法分子,很多人可能只是出于自己的爱好,可能只是在纹身上找到了表达自己的方式,比如说刘新民。

刘新民出生于河南项城的一个农民家庭,条件不好,只能辍学在家做事,过着日复一日单调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是没有审美观的,越是粗糙越是安全,因为稍微有点打扮的心思就会引来一些诧异、不解、嘲讽的目光,所以看过去都是清一色的衣服鞋子、清一色的简单和普通,刘新民也因此根本不懂艺术不艺术。

然而16岁那年他出门了,跟着一些老乡出去打工,大城市里繁华万千,陈新民很快就看花了眼,只是这里也找不到工作,他要文凭没有文凭,要技术没有技术,普通的小餐馆人家也要一个健康证,讲究的很,看不上乡下人,刘新民没法,混来混去混进了一堆“帮派”之中,帮派的弟兄们千奇百怪的纹身令他惊奇,后来他也去纹了一个。

怎么说,陈新民是真心觉得纹身是好看的,他也是第一次从纹身上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审美,而且自从他纹了身之后 ,他这个外地人走在这大城市里突然就有了底气,因此即便是后来从帮派退出了,他也停不下来地去纹身,直到纹身已经遍布全身,几乎成为了他另一层皮,他也依然没有停止。

2001年7月13日中国申奥成功,2007年国家号召全民迎接奥运的时候,刘新民还在身上纹了五环和福娃,在广场上他是那么醒目,很快引来了媒体的采访,还有围观群众好奇的视线,可以说也算是小小地火了一把,那一刻刘新民更坚定了要一直纹身的想法,不过,关于他纹身这件事,并不是只有光鲜的一面。

更多的还是大家的不理解,首先是父母的不理解,他那时候只是在手臂上纹了一条龙,回家去后差点没被他父亲打出去,母亲也苦苦劝告他叫他去弄掉这纹身,说村里面的人现在都在叫他“盲流子”,说他在外面不学好,还要把这样的风气带回家乡,刘新民失望不已,加上叛逆,后来再也没有回过家。

连大城市的人也没几个承认他是在搞艺术,顶多是博人眼球罢了,尤其一次他在太原的街上,还隔着老远的一段路,迎面走来的小女孩就被吓得哇哇大哭,旁边小女孩的母亲没有直接指责他,但脸色确实也不好看,总之比起那些转瞬即逝的关注,他更多还是像个异类,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

现在52岁的刘新民因为纹身带来的问题更多了,包括换身份证的时候,脸部无法识别,因此需要在各处机构跑上跑下证明自己,出行就更难了,全部都是人脸识别系统,稍微有点遮挡都不行,更别说是脸都看不清,不过刘新民依然坚持纹身,从来没有为任何负面的言论改变自己,改变这种事,他只愿意为自己和重要的人去做。

所以纹身从来不能代表坏,而任何人都要学会接纳与自己不同的存在,谁也没有资格过多地苛求别人,因为像刘新民这样的人,也从未要求过大家一定要欣赏他,毕竟“待人要丰,自奉要薄;责已要厚,责人要薄”“圣人贵宽,而世人贱众”,宽容、包容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人应该要有的道德修养。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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