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盖房挖出银子,被要求无偿上交给国家,法院最后如何判决?
一村民盖房挖出银子,被要求无偿上交给国家,法院最后如何判决?
前言:
众所周知,在中华文化上下传承的五千年中,出现过众多可以以物换物的介质,有扇贝、陶瓷、五谷、金银珠宝等等,这些物件的出现对时代的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十分珍贵。
''白银国放黄金色,宫锦袍添紫绮裘''《八月十三与张检源法泛武溪》中仅用一句简短的话语,便将白银的价值与作用描述清晰,让世人皆知银子这一物件的珍贵,也为我们众多华夏子孙树立起了货币观念。在古代,被引用最多、最出名的货币类型,当属银子了,在古代十分珍贵,放在现代也是价值连城,令人向往。就在不久之前,一村民盖房子挖出银子,被文物局要求无偿上交给国家,法院最后如何判决?这其中又发生了什么呢?
1.十袋红薯置换邻居无用的房屋
故事的主人公全名徐根泉,家住江苏省苏州市。在我国刚成立的那几十年,经济发展较缓,百姓兜里都没钱,所以以物换物这种方式曾在这片土地兴盛过一段时间,大家也都乐意使用这种等价交换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各种需求。当时徐根泉的邻居徐承德打算搬离此地,不远万里前往新疆发展。
毕竟是多年老邻居了,一听徐承德要搬走,徐根泉十分不舍,但留也留不住,于是寒暄几句后便开始帮徐承德收拾东西。在帮忙过程中,徐根泉突然心想,自己儿子到时候娶媳妇还要盖房子,不如直接把老邻居不住的房子盘下来给儿子住算了。听了徐根泉的想法后,徐承德心想反正房子不住了,卖别人不如卖老邻居,还能感谢他多年的照顾之情。
买卖想法敲定后,二人便开始商议价格,最后徐根泉决定用10大袋红薯换徐承德的房子。放在现在,这10大袋红薯并不值什么钱,但放在当时也是一笔巨款,徐根泉借遍亲戚百姓,东拼西凑好久才凑齐,花了近十年的功夫才将借的红薯钱还清,这之后才让儿子没有任何压力的住进老邻居的房子。
2.翻盖房屋,挖出银元
邻居徐承德住的房子也有些年头了,外表较旧,虽然住着没问题,但以这幅面孔给儿子娶媳妇,那肯定是不行的,于是徐根泉一直想翻修这个花大价钱买来的房子。起初由于经济问题,徐根泉一直没有动工,直到儿子快到结婚的年龄,才将翻修邻居房屋这件事提上日程。为了省钱,徐根泉不仅找来了几个员工,自己和儿子也一起上阵,只求能起到减少开支和监督工人的作用。
地面上的一切处理好后,他们便开始重挖地基翻盖房屋。这次他们地基挖的较深,远超老邻居原先的水平,就在地基快挖好时,徐根泉突然挖到几个''奇怪的石头'',十分坚硬。用水清理过后,他们父子二人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怪石头'',而是写着''咸丰''二字的银元。
''苑中珍木元自奇,黄金作叶白银枝''《望人家桃李花》
虽然自己这辈子也没见过几次银元,但听祖辈讲过这种物件,十分值钱。随后二人兴致高涨,地基也不挖了,就找银元,不一会的功夫便挖出了整整12个银元。当时村民看到徐根泉挖到银元后,便你一句我一句的将这个消息在村中传开,村民们都在夸徐根泉父子俩运气好,很快邻里乡间都传开了,父子二人挖出银元的消息,最后还登上了当时的电视、报纸。
3.三方人马介入,法院如何判决?
民间收藏家得知银元消息后,曾找到徐根泉并开价20万想收购这12个元宝,正当他开心的考虑要不要售卖时,老邻居却突然回来了。徐根泉以为老邻居回家乡玩耍,开心的准备接待,但徐承德开口就讨要银元,并称那是自家老祖宗留给他的。原来,徐承德家里以前是这一片的富商,十分有钱,只是经过岁月洗礼,家道中落,才变成普通贫民,而这12个银元,很可能就是徐承德祖宗留下来的。
正当二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时,文物局的人突然找上门,说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他们要将国内遗留的文物无偿上交给国家,除非二人能拿出证明这是祖传或其他方式获得的证据,国家才不会收走。三方争论不休,谁都没好办法解决,于是便带着问题来到法院,交由法院判决。
徐根泉表示房子是自己买下来的,买到之后才挖出银元,银元应该归属于他。徐承德则觉得虽然房子卖给邻居,但祖宗流传的东西并没卖给他,这银元是祖辈留给自己的,应该归还自己。文物局则表示,如果两人都不能拿出银元归属的有力证明,则应将文物上交国家。法院对此事极其重视,整整花了一年时间进行调查,随后下定结论,宣布结果。法院判定,这12个银元全部归于徐承德所有。
对于这个结果,徐根泉与文物局的代表人员都十分惊讶,但在法院已经下达公正判决,他们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表示认可,并尽快将银元交给了徐承德。故事至此结束,那么关于一村民盖房挖出银子,被要求无偿上交给国家,法院最后如何判决?这件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