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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寻常的社树图——酒泉丁家闸5号壁画墓年代及社树图内容分析

Image 2021-08-13

一、5号墓的年代酒泉丁家闸5号墓是一座著名的壁画墓,为带斜坡墓道的前、后室墓,墓葬坐西朝东,墓室总长8.46米,前室四壁、顶部和后室后壁绘有壁画,其中社树、东王公、西王母、天马、奔鹿、墓主观舞图等非常有名。(图一)出土器物有陶器、小铜器、金叶片、石砚、钱币等。(图二)该墓最初以简报形式与本地区其他数墓合并予以介绍[1],后来鉴于此墓的重要性,又有《酒泉十六国墓壁画》一书单独出版,书中认为:“酒泉丁家闸五号壁画墓的年代,大致可定在后凉至北凉之间,即公元四世纪末至五世纪中叶,也就是在公元386—441年北魏破酒泉时期。”[2]

这一年代判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几乎成为以后河西墓葬壁画和相关研究的出发点。最近的一些研究还直接沿用丁家闸5号墓简报的年代。[3]自该墓发掘和公布材料以来的二、三十年间,河西地区发掘公布了很多墓葬,从新材料来看,早年的年代推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丁家闸5号墓随葬陶器的对比研究价值最高,墓葬形制也有一定的价值。下面将丁家闸5号墓与其他有关墓葬的主要内容作一对照简表如下:

酒泉、嘉峪关地区发现一批与丁家闸5号墓相似的墓葬。

酒泉孙家石滩2号墓是一座双室砖墓,根据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的特点,特别是其中出土多与东汉组合近似的木器,简报推断其时代为西晋早期。[4]这个年代判断可供参考。该墓随葬的陶钵、井、罐与丁家闸5号墓的基本相似,陶壶的总体形态虽有相似之处,但是作风更显随意,不及丁家闸墓陶壶忠实于早期形态。(图三)

酒泉西勾村魏晋墓[5]M6不仅形制和陶罐与丁家闸5号墓的很相似,而且还出土一件镇墓瓶,折颈直腹,高度为20、口径10.3厘米,瓶腹有“口天帝昭告张氏口”等文字。[6](图四)此瓶形态、规格、文字内容都与东汉时期流行于中原地区的镇墓瓶相似,[7]而与河西地区发现的许多西晋及以后斗瓶的形态绝不相类,因此,M6与丁家闸5号墓的时代都应较早,时代下限当不能距魏晋时期甚远。

嘉峪关几座魏晋壁画墓[8]中,有些随葬陶壶(M3:15、M8:12)、陶罐(M2:31、M4:17、M7:23)都与丁家闸5号墓的雷同。其他墓葬中的陶器虽然与丁家闸5号墓的不尽相同,但是器物特征在总体上是相似的,而且在细节上都体现出魏晋早期阶段的特征,如陶罐多为内折的敛口,陶壶为接近东汉特点的高圈足平底。(图五)丁家闸5号墓中口部近方形的陶井数见于嘉峪关魏晋壁画墓中,在魏晋以后的墓葬中则不再见到。

在墓葬形制方面,酒泉地区可以确定的十六国后期墓葬仅一座。墓葬位于酒泉市博物馆址内东北角,西距丁家闸5号墓150米。墓葬为方形带耳室的土洞墓,墓室长4.2米,宽4.3米,高4.5米,攒尖顶;耳室形制相同,长0.85、宽0.74、高0.74米,平顶。出土残墓表一块,表额呈半月形,正面刻“陇西狄道李超夫人尹氏墓表”12字,表身残存“口凉嘉兴二年口月十九日”等字。[9]嘉兴为西凉年号,二年为公元418年,此时距西凉亡国仅剩两年。类似的墓葬在酒泉还有发现,如酒泉丁家闸1号墓也为单室墓,其中有“镇军梁府君之墓表”。[10]丁家闸1号墓葬的时代与嘉兴二年墓可能很接近,可见十六国晚期酒泉地区高等级墓葬性质和规模的相似性。这种变化规律与敦煌地区相似,敦煌地区十六国后期已无双室且绘壁画的墓葬,酒泉嘉峪关地区出现双室壁画大墓的可能性也很小。

高台地埂坡的数座墓葬中,M1与丁家闸5号墓时代接近。[11]M1为带斜坡墓道的仿木构前后室土洞墓,前室带二侧室。近方形后室的覆斗形藻井绘莲花,四披绘四神,四壁上部绘斗拱。这种通壁绘画的布局方式与丁家闸5号墓相似。地埂坡M1出土的陶钵为敛口形,也与丁家闸5号墓出土的相似。民乐八卦营三座魏晋壁画墓的内容布局均与高台地埂坡M1相似,[12]内容技法虽不及丁家闸5号墓丰富高超,但整体状况近似。

就壁画本身而言,丁家闸5号墓壁画与十六国后期的壁画材料也表现出很大的不同。河西地区相当于十六国后期的壁画材料仅发现两处,一是祁家湾M301、M310、M369的三块画像砖,[13]一是高台许三湾的画像砖。通幅的壁画已经不见,画像砖的内容为庖厨、执枪牵马、骑马出征、树木·飞禽·骆驼、双人桑园、双人并座、树下抚琴、山羊等,笔法随意,构图不准确,甚至有些画面没有画在墓砖中间。[14]与魏晋壁画相比,十六国后期的绘画材料非常稀少,总体绘画水平明显下降,画像砖的位置也发生一些变化,这种状况之下似难产生丁家闸5号墓那样的通幅巨作。

历史背景方面同样不支持丁家闸5号墓产生于前秦之后。

河西魏晋十六国历史可分为两大阶段,前一阶段的曹魏、西晋、前凉是河西盛世,三个朝代一脉相传自然承续,社会安定经济平稳发展;后一阶段从前秦灭前凉至北魏统一河西,河西地区四分五裂、人口流离,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倒退,后世治史者多对后一阶段倾心倾力,但此阶段实是河西史上与前一阶段无法相提并论的衰世。已发现的河西地区魏晋十六国墓葬材料的总体面貌受制于并反映着这个大的历史背景。

从前凉晚期开始,河西地区便因政治的弊乱和频繁的自然灾害而陷于严重的困境,但真正给墓葬面貌造成深刻影响的当是前秦攻占河西地区。前秦消灭前凉政权对河西地区所产生的影响,为许多治史者所言及,[15]但是对于影响的深度和潜在意义的估计似仍有不足。苻坚曾强徙大族出河西,《晋书》卷113《苻坚载记》:“(前秦灭前凉)徙豪右七千余户于关中,五品税金银一万三千斤以赏军士。”前一项措施针对大族,有学者估计此次被徙人口当占河西总人口之3.5℅,[16]后一项措施针对普通百姓,金银征收数目之大,将使稍有财力者沦为贫困,两项措施摧毁了河西大族富户的政治和经济基础,直至后世河西人士的怨毒之情仍溢于言表,如唐张怀寂之子张礼臣墓志(702年)称:“属苻坚肆虐,梃扰五凉,避难西奔,奄居右地。”前秦之世河西形势时有动荡,据成书于开元天宝年间的《沙州都督府图经》记载:“(敦煌效谷城)在州东北三十里,是汉效谷县。本是渔障泽。桑钦说汉孝元封六年,济南崔不意为渔泽校尉,教人力田,以勤效得谷,因立县名也。后(前)秦苻坚建安(元)二十一年,为酒泉人黄花所攻破,遂即废坏,今北面有遗址数十步。”一次动乱竟然引起汉效谷县城的荒废,可见破坏之剧。史书称苻坚委派的凉州刺史梁熙治凉十年,“清俭爱民,河右安之”,[17]不无虚誉之词。战争、人口外徙和逃亡造成河西地区的极度凋敝,竟然需要从别处移徙百姓,《晋书·凉武昭王李玄盛传》记载:“苻坚建元之末,徙江汉之人万余户于敦煌,中州之人有田畴不辟者,亦徙七千余户。”河西地区人口承载能力较低,汉末魏晋以来曾涌入大量的外来人口,在前秦之世竟然需要从外地移民来此,如果不是前秦给河西带来巨变,不是河西人口零落和经济衰弊已甚,绝不会产生这种需求。此后的后凉、北凉、西凉政治与前秦相比尚有不如,不仅发生了后凉投降后秦后,被“徙河西豪右万余户于长安”[18]的事件,还多次发生掠夺人口的战争,至于人口随各国统治中心的转移而移徙之事乃为正常之举,人口成为河西地区十六国后期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可见河西疲敝之极。

以上历史背景之下,产生丁家闸5号壁画墓所需要的家族、经济、工艺传统和技术等不复存在。

社树图杂议

酒泉丁家闸5号墓壁画内容驳杂,在前室南壁绘有一棵大树,树下有一平台,平台上有一裸体女子,树上有一猴,还有两只鸟。(图六)郑岩将此图定为社树图,[19]至确。其他学者对这幅图也多有讨论和有价值的见解,[20]但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深入。扼要言之,酒泉丁家闸5号墓社树图的内涵是多方面的,它与《晋书·郭璞传》的部分记载差可对应,补充了猴、马关系的材料,也为了解中国古代社祭内涵和形式及其变化打开了图像学的窗口。

《晋书》卷七十二《郭璞传》载:“(郭璞)欲避地东南。抵将军赵固,会固所乘良马死,固惜之,不接宾客。璞至,门吏不为通。璞曰:‘吾能活马。’吏惊入白固。固趋出,曰:“君能活吾马乎。”璞曰:‘得健夫二三十人,皆持长竿,东行三十里,有丘林社庙者,便以竿打拍,当得一物,宜急持归。得此,马活矣。’固如其言,果得一物似猴,持归。此物见死马,便嘘吸其鼻。顷之马起,奋迅嘶鸣,食如常,不复见向物。固奇之,厚加资给。”丁家闸5号墓壁画中一猴攀于社树之上,与《晋书·郭璞传》所载颇合,二者相对照,此猴当具有一定神通,当是所谓猴精之类,而非如以往学者所认为只是表现大树欣欣向荣的普通点缀之猴。西晋当利里社碑中有“凤凰来仪朱雀嘤嘤”等句,也可与丁家闸5号墓壁画中的两只鸟相类比,即两只鸟也非普通之鸟。

《晋书·郭璞传》中以猴治马疾并非只是一个神异故事,而有比较丰富的文化内涵。猴能治马疾,为渊源有自、流传有序的说法。著录年代为明代之前的《马经》解释了猴能治马疾的原因,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十一“兽之四”中的引文为:“马厩畜母猴,辟马瘟疫。逐月有天癸流草上,马食之,永无疾病矣。”邢义田指出缪启愉校释本《齐民要术》有如下记载:“《术》曰:常系猕猴于马坊,令马不畏,辟恶,消百病也”这虽非治疗马疾,但猴对马有保护作用,为防患于未然之举。邢义田在甘肃肩水金关出土汉代木板画、密县打虎亭汉墓壁画、四川新津三号石棺后挡等载体上都发现了猴与马共存的场景,推测用猴子来保护马的做法系从草原地区传来,具有游牧文化色彩。[21]这些文献和图像中的猴看不出神异之处,都是普通之猴。但无论上面所说的猴治马瘟,还是猴对马有保护之用,所相信和所依靠的都是猴的巫术作用,这又能够与丁家闸5号墓壁画中的猴精联系起来。看来,至迟从汉代开始,在游牧文化的影响下,猴已被当成一种神奇的动物,普通猴子如此,猴精则被赋予特殊的能力和作用。

丁家闸5号墓壁画中的猴精攀于社树之上,且与树下的裸体女子遥相呼应。郑岩将这幅图像认定为社树图,其论说严密合理,其他学者的研究都是在郑说基础上的局部调整。不过,既有研究所据文献时间早晚不一,而且图像与文献记载之间也无法完全对应,对其间差异加以解释和说明仍属必要,而且图像的内涵似不能用正统的社祭说就能完全解释,下面试作论说。

这幅社树图,具有明显的民间社祭色彩,它保留了社祭的核心内容,但更重要的是其中具有的新因素。《礼记·郊特牲》:“社稷土,而主阴气也。”土地的根本能力是生养,在这一点上女性与土地是相通的。社祭的核心内容是地母信仰,壁画中的裸女和巨大的社树就是相应的表现。这提示我们对文献中有关社祭的记载要区别对待。《诗经·小雅·甫田》:“以社以方”。孔颖达疏引郑《驳异义》:“社者,五土之神,能生万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晋书》卷十一《天文志上》:“弧南六星为天社,昔共工氏之子句龙,能平水土,故祀以配社,其精为星。”著名的社神句龙是治理水土问题的功臣,而且是位男性,其与土地本身的性能并不符合。这种信仰的出现必然要晚于地母信仰,是后来而居上者。句龙所以能够取得社神的地位当与早期国家对权力和能力的强调有关,所代表的是所谓上层的正式的思想。但这个神与土地根本性质相冲突,社神的性质逐渐向女性转化势所必然。这种转化至迟在汉武帝时期已经发生。据《史记》卷十二《孝武本纪》记载,有司等议论说:“今陛下亲祀后土,后土宜于泽中圜丘为五坛,坛一黄犊太牢具,已祠尽瘗,而从祠衣上黄。”后土神已经从功臣向土地本身的阴性性质转化了。大兴安岭北段的嘎仙洞拓跋鲜卑北魏石室刻文有“皇皇帝天,皇皇后土”字样,[22]后土神的女性人格完全建立起来了。至于后来修建的后土娘娘祠等,就更加具象了。从秦汉到北魏及至以后,经过不断的整顿,后土观念也即社的观念逐渐回归原始的地母信仰这个本意上去了。

壁画中裸女本已严重冲击中国人的视觉神经,裸女与猴精之间若呼若应,更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这又提示我们裸女不等于地母。裸女身份颇显低微,与地母之尊不合。裸女屈身弓步,作手执物劳作之状。手执之物,或以为是帚,或以为是耙,其实既不可辨,也不关宏旨意,总之就是一劳作工具而已。裸女也不是社日与男子耦合的普通女子,对相关文献的考察就可明了。郑岩论文中搜集了主要的文献资料,可以直接转引,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见于《墨子·明鬼》,“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郑岩在论文中还写到:“《春秋》记庄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71年)夏‘公如齐观社’,三传皆以为非礼,但《左传》与《公羊传》对此语焉不详,《谷梁传》云:‘常事曰视,非常曰观。观,无事之辞也,以为尸女也。’《说文》:‘尸,陈也,象卧之形也。’郭沫若据此认为:‘故尸女当即通淫之意。’鲁庄公作为一国之君,到齐国看‘尸女’,自然被当作是有失身份的非礼之举。”[23]这些文献和所议论事件的时代都很早,所涉及的耦合男女都是没有贵族身份的平民男女,壁画中裸女的身份也不高,但将欲与其耦合者是社树上的猴精,而且为了呼应猴精,裸女的下肢也被处理成动物后肢形态,所以,将裸女视为地母不妥,视为普通女子也不妥。

河西虽偏处西北,但那里早已是编户齐民的社会,经过秦汉的移风易俗,先秦时期那种桑间濮上之会已化为历史陈迹,不可能完整保留到魏晋时期。丁家闸5号墓壁画社树图所蕴含的基本意义还是土地崇拜和生殖崇拜,但具体的表现颇类余民间献祭与受祭形式。混杂多重性质的裸女是作为献祭之物,猴精是作为接受献祭者而被描绘的,二者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献与受的关系。这种献、受关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社祭的本意。秦汉以后,已经女性化的社神后土与地母信仰重合在一起,她本是接受祭奉的对象,而不是被奉献者。裸女虽不可视为地母,但与地母之性相同相通,也不应以被奉献者的身份而出现。但在画面中,裸女不仅不是社祭的受飨者,而且被猴精虎视眈眈,必将成为其囊中之物。秦汉魏晋时期社神的女性角色已经奠定,能够与地母相配的只有皇天。壁画中的猴精当然不是皇天之神。那么,该如何理解这个角色?或许可作这样的理解:随着大统一国家和皇权的建立,如同政治权力被集中到首都而导致各地权力的削弱一样,在都城中设立的国家社祭场所具有无上的权威和象征性,原本随处而立的各地社神沦落为民间的小神、杂神,庶几相当于后世的土地神。民间社会还按照世俗的理解创建其他神格来与之相配合,猴精大概就是这样产生的。在中国古代这是一种思维的模式,典型的例子莫如为西王母配上一个子虚乌有的东王公。

猴精是一种精怪,裸女配猴精虽仅见于此,但以女子配精怪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民间社会中的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的文化现象,并成为文学的母题。西门豹治邺故事中的河伯娶妇最有名。故事中也是将河伯人格化,但河伯实际上完全是想象出来的,他的具体形象并不清楚,要之,必然是水族动物与人的特征相混合,否则其在水中不能活命。这就如同猴精将猴子与人的特征混合在一起,否则不能在树上自如生活一样。与丁家闸5号墓年代比较接近的是《搜神记》所载李寄斩蛇故事。[24]这个故事虽然发生在闽中,但类似的情节移之于河西也无不可,而且可以在当时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生。这些故事中的童女、裸女、李寄,以及河伯、猴精、大蛇都是一种符号,一种道具,他们之间的故事,代表当时人们的认知水平,代表当时人们与自然界和神灵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那种国家级祭祀层面的高尚的抽象关系,而是事关一方安危的实实在在的关系。

至于为什么要造出猴精,这既有偶然也有必然。偶然方面,壁画作为一种绘画形式,有其本身的“语言”规律。在这幅社稷图中,如果只出现裸女和大树,对于文化修养较高或熟悉民俗的人而言,其意义仍可以理解;但对普通人而言,出现猴精形象方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场景。必然方面,要为裸女造出一个对偶,这个对偶又必须能居于社树之上,还要能与裸女相配,这个对偶就得具有人的形象特点,那自然以猴子为最适合。古人对猴子早有比较深入的认识,在《山海经》、《楚辞》中就不乏关于猴子的文字,与丁家闸5号壁画墓年代相近的文字也以《搜神记》和传为陶渊明所作的《搜神后记》的故事最为生动。《搜神记》卷十二载:“蜀中西南高山之上,有物与猴相类,长七尺,能作人行,善走逐人,名曰“猳国”,一名‘马化’,或曰‘玃猨’。伺道行妇女有美者,辄盗取将去,人不得知。若有行人经过其旁,皆以长绳相引,犹故不免。此物能别男女气臭,故取女,男不取也。若取得人女,则为家室。其无子者,终身不得还。十年之后,形皆类之。意亦迷惑,不复思归。若有子者,辄抱送还其家,产子皆如人形。有不养者,其母辄死;故惧怕之,无敢不养。及长,与人不异。皆以杨为姓。故今蜀中西南多诸杨,率皆是‘猳国’、‘马化’之子孙也。”《搜神后记》卷九载:“晋太元中,丁零王翟昭养後养一猕猴,在妓女房前。前後妓女,同时怀妊,各产子三头,出便跳跃。昭方知是猴所为,乃杀猴及子。妓女同时号哭。昭问之,云:“初见一年少,著黄练单衣,白纱帢,甚可爱,笑语如人。”河西虽地处西北,但地理上毗连巴蜀,文化上承自中原,《搜神记》和《搜神后记》所载故事可以作为理解猴精出现于社树上的文化背景资料。

综上,丁家闸5号墓南壁壁画表面上只是一幅社树图,但并不单纯,它在传统的社祭信仰之中夹塞了民间的精怪思想,其背后所蕴藏的则是国家祭祀建立所导致的一系列神格地位严重衰落的事实。社祭的含义依然存在,但是,不仅需要剥离后来附加在其上的其他意义才能知晓,而且社祭的含义也发生了一定转化,颇不容易把握。类似的考古材料发现极少,愈益显示出这幅壁画所具有的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

附图:

图一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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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酒泉丁家闸5号墓出土陶器 1.壶 2.壶 3.罐 4.罐 5.钵 6.盆 7.井 8.罐 9.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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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图三 酒泉孙家石滩2号墓出土陶器 1. 钵(M2:15) 2.钵(M2:22) 3. 井(M2:12) 4.壶(M2:1) 5.仓 (M2:14) 6.罐(M2:10)

1 2 3

图四 酒泉西勾村M6出土陶器 1.镇墓瓶(M6:1) 2.罐 (M6:14) 3.罐(M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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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图五 嘉峪关魏晋墓出土陶器 1.壶(M3:15) 2.壶(M8:12) 3.罐(M7:23) 4.罐(M2:31) 5. (M4:17)罐 6.壶(M1:9)

图六

出处:韦正《将无同:魏晋南北朝图像与历史》。

注释:

1.甘肃省考古研究所编:《酒泉十六国墓壁画》,第11页,文物出版社,1989年。该书还对墓主进行了推测,“墓主或系西凉迁治酒泉后某个世族大姓中的高级官僚”, 见第17页。年代不可靠,有关墓主的推测自然也不可信。

2. 甘肃省考古研究所编:《酒泉十六国墓壁画》,第17页,文物出版社,1989年。

3.郭永利:《河西魏晋十六国壁画墓》,民族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页。郭永利还为时代推断提出了新证据,即高台许三湾前秦建元十四年壁画墓(寇克红:《高台许三湾前秦墓葬题铭小考》,见简帛网简帛文库2010年4月12日。)和敦煌祁家湾的北凉、西凉画像砖内容与丁家闸5号墓相似。(笔者以为三座墓葬壁画之间不存在相似之处。)郭永利还据丁家闸5号墓推断了另一座重要墓葬即被有些学者推测为西凉国主李暠墓的酒泉小土山墓的时代,详见其《河西魏晋十六国壁画墓》第七章“酒泉小土山壁画墓与西凉墓葬”,“小土山墓的年代肯定晚于前秦建元十四年墓。小土山墓人物头冠的画法,与丁家闸五号墓几近相同,因此其上限不会早过丁家闸五号墓。丁家闸五号墓的年代据发掘者的定年,在后凉、北凉之间。绘画风格上二者也较为接近,年代应在其前后不远。”(第249页。)孙彦与郭永利对丁家闸5号墓葬年代的观点相同,见孙彦《河西魏晋十六国壁画墓研究》,第38页,文物出版社,2011年。

4.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酒泉孙家石滩魏晋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5年第5期。

5.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酒泉西勾村魏晋墓发掘简报》,《文物》1996年第7期。

文字内容为“(圆圈符号)天帝移告张氏之家后死者天口地口/人口口复重之央(殃)口口口口文口/回口口……口……/之首道口口员……/后……口……/天句地口口口之……/大口田……口……/人为后生口殃口……/万岁口口口……/去张氏之家斗口……/日日口……倍口……/口……畜皆口田……/为……汝欲来当/……鸡子口口……/口闻如律令/兰池”。(释文参照张勋燎、白彬:《中国道教考古(2)》,第478页,线装书局,2006年。)

7.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三门峡南交口汉墓(M17)发掘简报》,《文物》2009年第3期。

8. 甘肃省文物队、甘肃省博物馆、嘉峪关市文物管理所:《嘉峪关壁画墓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5年。

9. 转引自肃州区博物馆:《酒泉小土山墓葬清理简报》,《陇右文博》2004年第2期。详细材料见范晓东:《区域访古:西凉李超夫人尹氏墓发掘纪实》,《酒泉日报》网络版,日期不详。

10.甘肃省博物馆:《酒泉、嘉峪关晋墓的发掘》,《文物》1979年第6期。

11.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高台县博物馆:《甘肃高台地埂坡晋墓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9期。

12. 施爱民:《民乐八卦营墓葬·壁画·古城》,《丝绸之路》1998年第3期。又见甘肃省博物馆编:《甘肃省博物馆学术论文集》之《民乐八卦营魏晋壁画墓》,三秦出版社,2006年。

13. 这些墓葬材料的公布都不完整,墓葬年代是否能晚到十六国后期存在疑问。

14. 寇克红:《高台许三湾前秦墓葬题铭小考》,见简帛网简帛文库2010年4月12日。

15. 代表性的论述如齐陈骏等先生所著《五凉史略》中的有关论述,在强调前秦移徙前凉大族出河西的同时,又强调从别处移民开发河西,而没有注意到河西地区进入前秦后的萧条衰落,详见《五凉史略》第50、51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6. 赵向群:《五凉史探》,第233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贾小军:《魏晋十六国河西史稿》,第91页,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17.《资治通鉴》卷104《晋纪》“穆帝永和十一年”(355年)条。

18.《晋书》卷117《姚兴载纪》。

19. 郑岩:《酒泉丁家闸五号墓社树壁画考古》,载郑岩《从考古学到美术史:郑岩自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20. 园田俊介认为社树图象征“野合”,寓有人类自身和动植物的繁衍之意。(园田俊介:《酒泉丁家闸5号墓壁画所见十六国时期的河西社会——以胡人图像为中心》,《西北出土文献研究》(第3号),汲古书院,2006年。)岳邦湖认为与祛除旱灾有关,猴精和裸女分别象征强梁和旱魃。(岳邦湖:《岩画及墓葬壁画》,敦煌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56页)徐蝉菲认为墓主人为羌人,猴子反映了羌人的生命来源和祖先崇拜方面的信仰。(徐婵菲:《酒泉十六国墓大树壁画及墓主族别试探》,洛阳市文物局编《耕耘论丛(一)》,第194—197页,科学出版社,1999年。)

21. 邢义田:《“猴与马”造型母题》,载邢义田著《画为心声:画像石、画像砖与壁画》,第514—544页,中华书局,2011年。

22. 米文平:《鲜卑石室的发现和初步研究》,《文物》1981年2期。

23. 郑岩:《酒泉丁家闸五号墓社树壁画考古》,载郑岩《从考古学到美术史:郑岩自选集》,第87、8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24.《搜神记》卷十九:“李寄”条:“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隙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巳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餈,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餈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乃缓步而归。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指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此文转自“先秦秦汉史”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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