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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作者究竟是不是杜牧?

2021-08-30

大众日报

□ 王兆鹏 谢丽娟 赵淇

古诗《清明》传诵千古,国人皆知为中晚唐诗人杜牧所作。但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在《元白诗笺证稿·附校补记》中提出了对《清明》作者的怀疑。此后,多位学者对《清明》的创作时代及著作权阐发了各自的观点。

2020年4月,陈尚君教授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访时,以《清明》为例,从古籍收录与时令民俗两方面论证此诗的作者并非杜牧。罗漫教授于2021年5月24日在《光明日报》发表了题为《杜牧〈清明〉是宋诗吗》的文章,对陈尚君教授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首先,《清明》非节日诗,“清明时节”也非专指清明节;其次,唐人寒食、清明并重,且因两节时间相近,故常以“清明”指代这段时间;再次,北宋宋祁《锦缠道》对《清明》句意的化用、宋初乐史《太平寰宇记》对杜牧沽酒杏花村传说的记载,均说明此诗在五代或五代以前,既已传为杜牧所作。纪永贵在《重审杜牧〈清明〉诗案》(2010)一文中曾提出了《锦缠道》并非宋祁所作的四点理由,同时对《太平寰宇记》中杜牧沽酒杏花村传说提出了质疑。我们认为,没有确凿的文献证据,单凭学界搜寻的边缘材料,很难确定《清明》诗的创作年代及作者。

1983年缪钺《关于杜牧〈清明〉诗的两个问题》一文,以唐代文韵不能与魂韵相押为据,来否认杜牧为《清明》的作者。缪先生从押韵的角度探寻《清明》与杜牧的关系,他的思路是正确的,其结论却值得商榷。笔者的研究领域为汉语音韵学,亦从诗人用韵习惯着眼,剖判《清明》的创作年代及作者。

明末古音学家陈第在其著作《毛诗古音考》序言里说:“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陈第的这段话表明,语音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在陈第的启发下,清代古音学建树颇丰,臻于鼎盛。但是在陈第以前,从南北朝到宋代,人们在读《诗经》《楚辞》等先秦韵文时,常因这些韵文读起来不押韵而疑惑,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语音演变的结果,而是认为前人押错了韵,于是强改字音以求押韵和谐,名曰“协韵”或“叶音”。由于这个原因,有些作伪书(诗、文)者在作伪时,只考虑被模仿者的思想观点、文学风格等,不会顾及不同时代文人用韵的差异,想当然地按照自己的押韵习惯,打着某朝某人的名号写韵文,作诗赋,蒙骗世人,以昂其值。只要我们了解各个时代的押韵特点,掌握不同诗人的押韵习惯,就能揪出作伪者的“狐狸尾巴”。另外,我们亦可以根据诗文押韵,判断其创作时代及作者,破解历史疑案。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学界曾以《光明日报》“文学遗产”专栏为阵地,对《胡笳十八拍》的著作权展开激烈争鸣。多数学者从文学风格及历史文化等方面来考证《胡笳十八拍》的作者,也有不少学者尝试通过用韵特点来判定其写作年代。如刘盼遂指出,蔡文姬的《悲愤诗》用韵宽缓,而《胡笳十八拍》却“严守唐人官韵规范”,所以“说它是唐以后的作品,也不为过”。此后,李毅夫(1985)分别考察了《胡笳十八拍》的二十个韵段,并与《广韵》《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汉魏晋南北朝韵部演变研究》《隋韵谱》等合韵资料依次比对,继而认为《胡笳十八拍》“不是作于唐便是作于五代。如果进一步分析,可以肯定它是作于五代。”两位学者的研究方法与结论受到学界的重视。我们认为,从方法论的角度,以客观的押韵标准作为衡量依据,并辅之以相应的数据统计和分析,由此得出的断代结论是十分可靠的。

现在我们看《清明》及其韵脚在《广韵》中的归属:“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从形式上看,这是一首七言绝句,首句入韵,韵脚分别是“纷”“魂”“村”,在《广韵》中分别属于文韵、魂韵、魂韵。据考证,《广韵》虽成书于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但其“独用”“同用”之规定,早在开元五年(717)就已应用于科举考试的诗赋用韵之中(见《中国语文》1998年第4期)。所以文韵可以与欣韵同用,魂韵可以与元韵、痕韵同用。但是,文、魂两韵相押却不符合《广韵》“同用”的规则。即便是在“平水韵”(“平水韵”的名称虽然出现较晚,但唐代格律诗大都符合“平水韵”)中,文韵与欣韵同属上平声十二文韵,魂韵与元韵、痕韵同属上平声十三元韵,这两者也只是相邻,并非同韵。那么,《清明》为何会以文韵和魂韵相押呢?清代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中提到:“五七言近体第一句,借用旁韵,谓之借韵。”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也指出:“诗的首句本可不用韵,其首句入韵是多余的。所以古人称五七律为四韵诗,排律则有十韵二十韵等,即使首句入韵,也不把它算在韵数之内。诗人往往从这多余的韵脚上讨取多少的自由,所以有偶然借用邻韵的办法。盛唐以前,此例甚少,中晚唐渐多。”据此,七言诗至中晚唐才兴起首句借用邻韵相押的新风尚。而“平水韵”上平声十二文韵与十三元韵,正好为邻韵关系。从这点上说,缪钺先生分析《清明》押韵不合唐人押韵习惯的说法有误。恰恰相反,这首诗的押韵完全符合中晚唐诗人邻韵相押的特点。

《全唐诗》收杜牧诗520余首,但有相当数量的宋诗掺杂其中,而《樊川文集》为杜牧外甥裴延翰所编,其可靠性得到学界的公认。《新唐书·杜牧传》记载,杜牧去世前“悉取所为文章焚之”,裴延翰《樊川文集·序》言焚后文稿“才属留者十二三”,《樊川文集》收杜牧各体诗258首,首句入韵者117首。其中借用邻韵者11首,具体押韵情况如下。

《朱坡绝句三首·其二》:“烟深苔巷唱樵儿,花落寒轻倦客归。藤岸竹洲相掩映,满池春雨辟鸟鹈飞。”韵脚字为“儿”“归”“飞”,分别押《广韵》的支、微、微三韵,押“平水韵”的上平声四支、五微,是为首句借用邻韵支韵,同样情况的还有:《洛中监察病假满送韦楚老拾遗归朝》《闺情》《齐安郡后池绝句》。此外,《怀钟陵旧游四首·其四》押“平水韵”下平声六麻、五歌;《夏州崔常侍自少常亚列出领麾幢十韵》押下平声七阳、八庚;《自贻》押上平声十二文、十一真;《题齐安城楼》押下平声八庚、九青。首句入韵,韵序不相邻但读音相近的有3首:《鸦》押上平声十三元、下平声一先;《九日》押下平声七阳、上平声三江;《为人题赠·其一》押下平声十蒸、十二侵。王力先生认为,这种排列相近而音又相似的韵也属于邻韵。

唐代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杜牧26岁金榜题名,没有经受久试不中的磨难,因此,他在考取进士后24年的诗歌创作中,受到官韵的束缚较少,自己的方言流露较多,常常打破官韵“独用”“同用”的限制。这11首诗出现在《樊川文集》中,恰能说明杜牧写诗首句押邻韵绝不是偶然为之,更不是缪钺先生所认为的“疏误”,而是一种用韵常态。这也说明《清明》首句押邻韵符合杜牧写诗的习惯,完全有可能出自杜牧之手。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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