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宇《血色草原》评论集
王怀宇《血色草原》评论集
贺绍俊
书写响当当的失败英雄
——读王怀宇的长篇小说《血色草原》
或许我们应该将东北作为一个特定的文学意象来对待。尽管它已经孕育出了许多著名的作家和出色的作品,但我们似乎还没有真正掂量过东北的意义。最近我读到了王怀宇的长篇小说《血色草原》,让我不得不再一次思考起这个话题来。这是一部描写东北草原生存状态和草原上游牧民风俗历史的小说,作者有意淡化的时代背景,从而更加彰显出东北草原的文化意义。东北草原的文化意义就完全体现在“血色草原”这一书名上。它凝重,广袤,张扬着阳刚和血性。这多少代表了东北人的性格特征之一。尽管王怀宇写这部小说时并没有非常自觉地从挖掘东北的意义入手来构思小说,但他却是在有意避免写地域文化、写家族历史的套路,而是要忠实于自己童年记忆中的草原,循着这一路径去讲述草原的故事。他不仅成功避开了那些套路,而且还触摸到了东北意义的肌理。
这个小说大致上分前后两个部分,前半部分写草原塔头滩,写塔头滩上充满血性的生活,既有人与狼的斗争,也有人与人的争斗。后半部分是写叙述人“我”和父亲逃出以后,通过高考进入城市,他们在城市获得成功,父子俩却因为对待草原的态度不同始终存在矛盾。最终儿子选择了回到草原。毫无疑问,真正体现“血色草原”意象的是前一部分,事实上,这一部分也是小说的主体,篇幅就占了三分之二以上。但作者不愿止步于此,要让故事扩展到后一部分内容。这实在是因为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太多太多,他也不想让自己的思想被过去的草原所拘禁,当他走出草原之后,城市新的生活打开了他的思想空间,他希望能把这一思想空间与过去的草原打开一条通道,他仿佛要用十八般武艺来打开这条通道,比如生态主题,比如对经济社会的批判,等等,因此。尽管前后两个部分在叙述风格上有所不谐调,但两个部分的组合却是大大扩充了作品的主题内涵。
而我更想说的还是前一部分的内容,因为这一部分写得特别精彩。这完全是一种感情充沛的写作,特别饱满,特别生动,它像一幅粗犷的油画,涂抹着厚重原色的大色块,最能刺激人们的视觉感官。作者凭借出色的叙述能力,非常形象地诠释了“血色草原”。在这里,我们能够感受到作者对于在草原上为生存而拼搏的亲人们的绵绵深情,以及对于逝去的草原时代的深深缅怀。而最为打动我的,是作者在叙述中反复渲染的一种血性的英雄气概。这种英雄气概既体现在草原汉子与狼群斗智斗勇的描写中,也体现在草原人为入选冬猎队而展开的激烈竞争的描写中。读这些篇章,让我不禁感慨,血性真是东北人的本色啊。但我以为,若从英雄书写的角度说,这部小说最有价值的一点是,作者精心塑造了一个失败的英雄。这个失败的英雄就是小说里的叙述人王龙飞的祖父王大铁拐。在塔头滩,每一个男人的人生目标就是当英雄,要当英雄首先必须进入冬猎队。只有在冬猎队才能有与狼群战斗的机会,也只有在与狼群的战斗中,才会诞生出英雄。可是,命运却过早地取消了祖父当英雄的资格,他九岁时在一次高难度训练中意外地从马背上跌落下来摔断了左腿,从此他就得依靠一支大拐杖才能艰难行走。但这不仅没有浇灭在他幼小心灵里刚刚点燃的英雄火苗,而且反而激发起他更强烈的斗志,虽然最终因身体残疾未能进入冬猎队,但他克服身体障碍,能够做出常人都做不出的超极限武艺。同时他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培养后代上,但命运一直不眷顾王家,祖父直到临死也难以瞑目。我看重祖父这一形象,是因为说他失败,这只是从世俗的标准来衡量的,他的失败无非是没有给王家争取到冬猎队的席位。但抛开世俗的眼光,你就会发现,祖父这一生干了多少英雄般的举动。在阅读祖父的故事时,我总是会联想起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海明威在这部经典作品中不就是塑造了一个失败的英雄吗?那个倔强的老人,在大海中与鲸鱼和鲨鱼斗得翻江倒海、惊天动地,但最终他只是筋疲力尽地拖回一副鱼骨架。他看上去是失败了,但他在大海中与大鱼搏斗时所焕发出的英雄精神却更加悲壮,也更加感染人。自从海明威的这个倔强的老人之后,我们就很难在文学作品中看到这样一种响当当的失败英雄了。因此,当我读到《血色草原》中的祖父王大铁拐时,格外惊喜。因为祖父王大铁拐算得上是这样一个响当当的失败英雄。除了祖父,祖母也是一个独特的人物形象。在她身上,同样充满着英雄气概。当然,在英雄气概的表现方式上,她不同于祖父,她更多地是呈现英雄精神的毅力和坚韧力。祖父和祖母堪称一对相互映衬、相互补充的英雄形象,祖父表现了英雄之阳刚一面,祖母表现了英雄之阴柔一面。这一对形象的塑造,使得血色草原的英雄精神得到更为完整的诠释。
这部作品还有一个人物形象不容忽视,这就是父亲这一形象。在那个强者为王的草原时代,父亲显得特别另类。他有着去竞争冬猎队之王的素质,他也曾在竞争中展示出自己的实力,但一是运气欠佳,二是在实力上还欠一些火候。在王家与胡家互相不服谁,暗暗比高下的背景下,他曾被祖父寄予厚望,但最终也没有为王家挣回门面。祖父因此对他大失所望,而他的儿子从此对父亲满怀恨意。其实父亲并不是一个窝囊废形象,他仍然无愧于一个血色草原的儿子。塔头滩草原的英雄气概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之中。正是带着这种英雄气概,他才能凭借孤单之身在城市打拼并大获成功。可惜的是,作者忽略了对父亲这个人物的准确定位,作者基本上是采取祖父和儿子的态度和立场来对待父亲的,因此也就没有充分表现出这一人物所蕴含的思想内涵。作者之所以认同祖父和儿子的态度和立场,恐怕一是因为他对血色草原过于热爱,二是对血色草原缺乏一些反思和批判。草原时代是一种以残酷的生存和竞争为特征的游牧型文化,它有利于培育英雄气概。但这是一个过去的时代,站在今天的时代,就会看到它的问题,看到这种文化只是适应了而且也必须要适应那个时代的残酷性,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这个社会的伦理是草原伦理,是谁强大谁就是英雄。它虽然有利于培育英雄气概,但同时它也以伤害人的本性和尊严作为代价。人性和尊严被伤害的最典型情节就是赵干巴一家的遭遇,赵干巴因为是一个弱者,就受到大家的歧视,连家人都看不起他,他活得很窝囊,精神都变得不正常了。他就是在精神不正常的状态下扑进了水中,与巨型狗鱼一起卷入河浪之中,最后他与这条大鱼一同死去。人们于是认为是赵干巴打死了大鱼,便认他为英雄。赵干巴不仅一下子被改变了他的弱民形象,而且家人马上得到了实惠,因此家人一点也没有为赵干巴之死感到悲痛和伤心,而是表现出“得到彻底解脱的狂喜和振奋”。可以说,赵干巴和他的一家人都已经变异了,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亲情了,他们的伦理关系也非常不正常了。如果带着反思和批判的态度去看待血色草原,就会发现,父亲其实是一个非常难得的觉悟者。他觉悟到草原伦理对人性的伤害,因此他不去盲目地竞争,既然竞争不过他就不去竞争了,他把精力花在读书和学习上。他从读书中获得了知识的力量。父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读书上,这完全是因为他的不服输而带来的另一种追求。因为人类的强大不仅在于体魄,更在于大脑,人类的伟大之处是因为能够思想,是文明的创造者。父亲的经历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正是因为他一直默默地读书,才会在恢复高考时顺利地考上了大学,其后又在医学上有所成就。父亲才是真正能够把血色草原的英雄气概带进现代化时代的人。但作者在小说中主要是从否定的角度去写父亲的,在对待父亲的叙述上不是太公平妥当。
小说还写了好几位女性,写得各有特点。祖母是一个闪耀着人性光芒的女性形象。要知道,草原伦理对女性的伤害是最重的。严格说来,在草原上,女人基本上是没有被当成人看待的,她们不过是男性竞争中胜者的奖品,谁赢了就可以去娶最漂亮的女人。而女人也欣然接受这种草原伦理,她们认为这就是自己的出路。因此一个女人哪怕家里已经死了人,但她还是能够兴高采烈地嫁给那个赢者。祖母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她是草原上唯一的一位敢于反叛这一草原伦理的女人,她不愿嫁给胜者,宁愿嫁给残疾的祖父,因为这是她追寻的爱情。同样由于缺乏反思的角度,小说对于祖母精神价值的挖掘还可更加充分。
贺绍俊(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
牛玉秋
影视看演员,小说看语言
——读王怀宇长篇小说《血色草原》
我是先读了胡平的评论后才看的《血色草原》这部作品,一般我不会这样做,因为这会影响我的审美感受,会让我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我反倒会更挑剔。但即便是这样,这部作品仍然深深打动了我。我经常在研讨会上说的一句话是:影视看演员,小说看语言。
我首先感到非常惊异的就是,这部作品的语言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一种语言了。因为我经常会看一些长篇小说作品,有些人的语言,你一看他就是五分、六分,甚至也有三分、四分的。但这部作品的语言是相当成熟的。说到这里,我也感到很惭愧,因为我之前没有读过王怀宇的其他作品。但这种感觉也起到了一个促进作用,那就是我必须非常认真地来读他的这部作品。
认真阅读之后,《血色草原》这部作品给我的深刻印象就有了下面这样几个词语:
第一,规矩。
小说从一开始就在讲各种各样的规矩,在塔头滩草原上人和狼的关系,人和各种各样生物的关系,都是有规矩在制约着、束缚着的。这是让我非常印象深刻的,好像那钉子被锤子砸进了脑海里,让人时时刻刻都会记住。
第二,英雄。
塔头滩草原上非常注重英雄崇拜,我们经常会讲恩格斯讲的典型环境当中的典型性,这些英雄的产生就是在他们的典型环境中滋生成长起来的。
第三,残酷。
在那样一个残酷的环境里,一个英雄的成长不会是轻而易举的,也不会是风花雪月的。
这部作品前三分之二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的。
作品写对于生命诗学的张扬,写对于力量,对于勇敢,对于男性雄性表现,现在的小说里确实见的不多。读《血色草原》,大家第一眼就会被惊到,我也被惊到了,所以这部作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每天都在看作品,我看到的大部分作品印象都不太深,能够给我这种体验的作品并不多。我觉得这一点确实是王怀宇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他真的是把雄性的力量在和自然斗争中所张扬出来的生命诗学表现得非常透彻,才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认为生命诗学实际上是应该包含两个方面的,除了力量以外,不可或缺的应该还有温柔和爱。温柔和爱的力量其实是非常强大的,更是生命诗学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王怀宇的这部作品中,里面那个祖母就是一个承载着温柔和爱的生命力量的人物形象,祖母在小说中做了一个散文化的写法。我之所以说王怀宇小说的语言美,在于随便翻开一章,我就可以读进去。这部作品就是一部大散文,每一章都是一个散文,这是最能彰显语言魅力的地方。尤其是在祖母去世那段,那么多蝴蝶都飞去了,可以想象一下,那个画面真的太美了。
在《血色草原》中,作者用了一些散文化的写法,很少用小说的常用套路,比如说悬念什么的。但是在祖母身上一直是有悬念的,祖母为什么没有嫁到胡家,而是嫁给了当时已经残废了的祖父?这就是一个很大的悬念。我一直在等着作者把这个悬念揭示出来,作者后来也揭示出来了。但我觉得多少有些草率了点,只是让那个外号叫小蛮腰的老胡五奶说了一下,说其实是祖母当时拒绝了这个草原的英雄,她才有了嫁给胡老五的机会。那么祖母为什么会这么做呢?应该是祖母看到了比草原英雄男性雄性力量更加有力的东西,我觉得这里就写到了温柔和爱。也许到我这个岁数,就会觉得这个东西更能打动人心。
我记得原来看《贵族之家》,写一个从外边流浪回来的男人,跑到他老奶奶跟前,这个男人就跪到了奶奶面前,一下把头扎到奶奶的膝盖上面。这个细节我永远都记得,这是我十几岁的时候读到的,但是到现在都忘不了。没有更多的语言,一个祖辈的奶奶,用她的宽厚,她的理解,她人生的全部经验,去接纳一个归来的游子。我觉得这种力量真的打动人心,会比那种雄性力量更深入、更深刻。
胡晓慧故事也写得非常好,你可以对人生有很多向往,有很多设想,有很多想象,但是最后你就是要扎扎实实的生活在这块土地上,你一点都脱离不了这片土地对你的束缚。我觉得这样的故事,它的力量其实是包含在故事里头的。
《血色草原》这篇小说的语言功力,是我近年看到的小说里边比较少见到的。而且作者王怀宇对于这种生命诗学,这种生命当中雄性力量的张扬,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稍稍有一点遗憾的地方,就是这部作品是一部想得太清楚的作品了,作者把他自己要写什么,对于每个人褒几分、贬几分都想得太清楚了。这样的时候反而会影响作者对那些特别生动活泼、像毛绒绒、水灵灵的那种东西的即兴捕捉。所以我觉得,这是确实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但是我认为越是好的作品,我们就越会觉得作者怎么不写得更好一点呢?
牛玉秋(中国作家协会创研部研究员)
陈涛
草原的另类书写
——读王怀宇长篇小说《血色草原》
《血色草原》是近些年东北文学的一部优秀作品,如同胡平先生所说,“将来,东北文学史的章节中将不可缺少关于这部作品的评价。”《血色草原》曾入选中国作协定点深入生活扶持项目,作者为了完成它,不仅先后多次回到故乡草原,还去到内蒙古的呼伦贝尔草原等与东北草原有着巨大差异的地方,为了书中的某些章节,还深入不同地区采访调研,最终在十二次的反复打磨修改之后,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一幅东北草原的风俗画卷。对这个作品,作者是看重的,也是满意的,“以前我总是说自己最好的作品是‘下一部’,现在我可以肯定地说一定是‘这一部’,我一直认为这部长篇是我的代表作。”
这部作品给我带来一种很新奇的阅读体验。一提到草原,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会是一个东北的草原,是汉族人的草原,因为草原似乎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更紧密一些。另外,提到草原,我也不会想到草原是红色的,颜色上讲,它应该是绿色的,干枯时是褐黄色的,更不会让我联想到作者所描述的那种血红色的肉浪的感觉。或许也就是这种错位的讲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草原的视角,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有趣的一个特点。
《血色草原》以查干淖尔草原为背景,以胡、王两个家族兴衰为主线,作者所书写的虽然是草原家族,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整个中华民族那种积极向上,拼搏进取的精神与梦想。这种强者基因的气息始终贯穿于整部作品,让这部作品充满了浓烈的英雄主义色彩。在这个家族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个鲜活的、独具特色的人物,尤其是那个乐观、坚韧、永远不放弃的祖母形象让人印象深刻。他们与当地颇具特色的自然环境共同构筑了新奇同时充满粗粝感的世态万象。
我们常讲,文学是人学,文学要关注的人本身,人的内心,人的命运。作者是一个对自然有着无限敬畏的人,他借助一种广大宏阔的文学视角,将人类万物置放其中,环境不再是背景,同样,也并未将人类的智慧与高贵凸显开来,而是将人类回归到了自然万物本身的序列当中。作品里祖母有一段话是这样讲的,她说这个草原是塔图滩的皮毛,人和动物植物不过是皮毛上的寄生虫,这是一种大生态观的视野,这样的书写是有价值的。
对于这部作品,我在阅读过程中的不满足主要体现在于作品中的小说语言跟散文语言交织的时候,当这种比较红火的、有宏阔气象性的语言变成那种带有讲解性语言的时候,尤其是当叙事人称在第三人称跟第一人称切换的时候,让我觉得这个作品的味道可能会被冲淡一些。不过,这也并不妨碍它的优秀品质。
陈涛(中国作家网主编)
岳雯
《血色草原》:强与弱的多维辩证
王怀宇的长篇小说《血色草原》是一部非常具有异质性的文本,我读后有这样一个强烈的感受。
这种异质性一方面是来源于地域文化,这也呼应了最近兴起的地方性写作潮流。事实上,这个新兴起的潮流和我们之前的地方性写作,尤其是和我们之前写地方的那些小说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之前所写的地方,比如说东北作家或者是陕西作家写地方,那种地方可能只体现在是一种风俗志,更多的是一种地方丰富性意义上的地方。特别是最近这几年,地方性写作出现了一个新的特点,就是作家们其实都是在文明交汇这个意义上去认识地方。所以我在看《血色草原》的时候发现,这里面不仅有渔猎文明,不仅有游牧文明,它是一个多种文明交汇的地方,这种地方所具有的文明,具有多种文明的交融性,互渗性。这样的草原和我们一般文学史意义上的草原的意象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觉得这是它的异质性的一个来源。
《血色草原》异质性的另外一个来源,是整部小说都在一个强弱的辩证关系中展开。这个强和弱的关系,不仅仅是弱者,或者说作者就站在弱者的立场上,这个强和弱,有一个人在生命历程当中,从强到弱、从弱到强、再从强到弱的这样一个变化。比如王龙飞高祖父的生命历程,就有这样一个很明显的变化,开始的时候他战胜不了强者,后来他突然打着狼了,又成立了冬猎队,成了那个地域的一个强者。但是他在有了后代之后,发现他的后代又转向了弱者。也就是说,在一个人的生命历程中,有强和弱的一个对比的辩证性的变化。在草原这样一个地域上,有强者和弱者的不停争斗的变化,王家和胡家,他们就是典型的这样一个过程,但同时还有在一个生命个体上的强弱变化。在这部小说里,有很多地方谈到了这一点。再比如草原狼,它和人搏斗的过程当中,有时候人类是站在强者的位置,他们好像战胜了狼,但是当他们战胜狼的时候,他们会发现自己好像又处于了弱势的地位,这个强和弱也是互相转化的。这是我要讲的第一点。
其次,就是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的强弱转化。我们刚才是在空间的意义上谈,如果拉到时间的意义上,随着不同时代的变化,强和弱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这点我可能跟其他老师观点不太一样。像王龙飞和他父亲,各位老师可能会觉得他们始终属于弱者,他们身上有这种弱者的美德,但是我觉得恰恰是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当他们走出草原的时候,当他们从草原文明来到城市文明的时候,此前定义的强和弱就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前以力量为强、以速度为强,现在则转化成了以文化为强,强和弱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王龙飞父子衣锦还乡,虽然心里还保留着屈辱性的记忆,觉得他们还是弱者,但实际上在世俗的认定标准中,他们已经成为强者了,这正是一个在不同时代强和弱的变化。所以我觉得这部小说和其他的小说特别不一样的地方,或者说今天让我们有讨论空间的地方,就是这部作品在不同维度上,在人与动物、人与植物关系上,在不同人物的生命历程中,在不同的家族之间,在不同空间的地域上,在不同时间的维度上,都实现了不同层次上的强与弱的转换,这是这部长篇小说非常有价值的地方。这是我讲的第二点。
第三点,《血色草原》的另外一个异质性,是把一种博物志的写法重新引入或导入到长篇小说创作中。我们看过的很多长篇小说其实里面是没有物的,物是我们看不到的,我们之前常说文学是人学,人是我们关注的中心。但是在《血色草原》里,各式各样的物,它们不是以一个人的附庸的位置出现,它们本身具有主体性,但是它的潜文本一定是《狼图腾》,我觉得我们今天讨论这部小说绕不开《狼图腾》,《狼图腾》以一个强烈的潜影响的视角存在着。虽然王怀宇老师把渔猎与渔业引入,想从狼图腾的巨大阴影中逃脱出来,所以他把渔猎文明引入到小说中,这是一种尝试,但是因为大狗鱼和草原狼之间是同共关系,并没有构成竞争关系,所以我觉得大狗鱼仍然是变形了的草原狼,所以如何从这种强大的影响中挣脱出来创造出自己的新的强弱的一个辩证法,这也是这部小说要面对的一个问题。这是我讲的第三点。
第四点,这部小说的语言非常好,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作者把抒情的传统也重新引入到小说中。读到三分之二的地方时,我们会觉得作者是以一个本地人的视角,给我们介绍这个草原,说我们的草原是这样的,有各种各样的规则,有各种各样的人和事,还有各种各样让人难忘的细节性的东西,所以我读起来觉得很多地方不像小说,特别是一部长篇小说。比如说,在汪曾祺老师的短篇小说里这样的散文性的传统比较强大。但是到了长篇小说,用散文性的传统来构建一个长篇小说的时候,撑不撑得住,是否有一个强劲的叙事动力,非常考验写作功力。我觉得《血色草原》在这个维度上就有了一个很好的探索,起码让我都能津津有味地读下去,我依凭着对知识的好奇,对异质性生活的好奇读了下去,所以我觉得这部作品是在这方面做了很大很好的探索。
当然我也有一个不一定对的建议,我倾向于把前面三分之二部分独立起来,小说会显得更加饱满。因为我觉得城市生活部分与草原生活部分稍微显得有些脱节,在叙事的焦点转移到城市之后,后面与前面好像关系不太大,而且后面讲到草原的时候主要是通过老姑的叙述,这时候叙述的灵动性和叙述的抒情性好像突然不够充分了,倒不如干脆把草原文明做个完整的叙述,不用后面的城市视角。我想如果只用草原视角把这部小说做饱满、做扎实的话,这部小说可能会更加好看。
岳雯(中国作协创研部理论处处长)
崔庆蕾
草原生态文明的高歌与变奏
——读王怀宇长篇小说《血色草原》
王怀宇的长篇小说《血色草原》是一部特点鲜明、内容丰富的作品。
一是作品以小说的形式回答了一个对于当前人类发展极为重要的问题:生态问题。对于生态问题这些年大家在不断思考,也在不断的增强这方面的意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念可以说是深入人心。但这个作品它不是在讲述一个观念,而是呈现一个观念内在的逻辑,它的由来、它的根源、它是如何产生的,它的正面和反面分别是怎样的。小说可以从空间文化的角度分为传统空间和现代空间。这个节点就是王氏家族一家在王耀祖的带领下逃离塔头滩,迅速进入了城市和现代。前者占据了约三分之二的篇幅,也是作品写得最为动人、最具冲击力和感染力的部分,这一部分看起来是家族叙事的模式,讲述王氏家族和胡氏家族的恩怨以及竞争,但换一个角度来看,它其实也是在讲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念如何诞生的故事。一代代草原红鹰诞生的过程,是人的本质性、原始性的强力不断被彰显的过程,也是彰显强力的限度的过程。一代代强者轮番登基的过程,也是作者通过正面或反面的视角反复强化生态观念的过程,通过这样的反复打磨,和谐共生就不再是一种被强行发明的概念,而成为植入读者灵魂深入的自觉意识。这是这篇小说重要的价值之一。
二是小说还处理了一个问题,就是传统与现代的问题。塔头滩时期的故事基本可以划入前现代时期,这是一个被传统所覆盖的空间。人们的观念、行为充满自然化特征,朴素的自然观、生活观、婚姻观让这个空间充满贫瘠而又丰富的诗意。与之相对的城市生活时期则更加物质化和现实化。作者对于两个时期的叙述充满了明显的倾向性。小说的巧妙之处在于,进入现代空间或者说城市空间的王氏家族的人,虽然在塔头滩上是彻头彻尾的弱民、弃民,但他们身体里仍然流淌着塔头滩的血液,流淌着强者基因,在城市里,他们就是有硬度和生命力的强者,不管是王耀祖还是王龙飞,他们都是带着来自于传统的观念和眼光在凝视现代,并在其内部游荡。他们的后半段人生故事其实是传统与现代的短兵相接与激烈碰撞,成功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碰撞中所可能生成的新的文化人格。值得注意的是小说的结尾,王龙飞重回塔头滩时,在走与留之间的暧昧和犹豫,那是站在传统与现代的十字路口的彷徨与纠结。现代的触角已悄无声息地改变着古老塔头滩的文化纹理,而传统也正在新的空间中显示出它的力量感和可能性。这正是这个问题的暧昧和复杂之处,作品通过巧妙的人物设置,把传统与现代的问题重新提出,并提供了一个可能性的答案。
三是小说令我不太满足的地方在于,后半部分的叙事节奏明显比前半部分要快,有些问题的处理简单化了,我觉得一方面可以考虑把前面的草原故事这一部分作为一个单独的叙事来处理。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把后半部分进行调整,使之更加充分。这样,整部作品可能更加协调、统一,整体效果可能会更好。
崔庆蕾(《中国当代文学研究》副主编)
聂梦
可贵的“钝感”叙事方式
——读王怀宇长篇小说《血色草原》
我认为《血色草原》是一部厚重的长篇小说,所谓厚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作者很好地将地域文化、百年叙事、历史轮回、生命意识、童年记忆、命运哲学、多民族共生等许多要素,圆融地结合成了一个整体,这些要素中,我们把任意一个单拎出来都可以谈出许多东西来,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血色草原》是一个很有生长性的长篇,一部有的说,值得说,并且禁得住说的作品。
我仅就小说叙述特色来说一说,我在阅读时还注意到:一部长篇小说,不是说它关涉的要素够高够大够全,叠加起来就一定是一部好作品的,这些有分量的要素之间的联结方式,往往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看来,王怀宇老师小说创作中一直延续的,略带“钝感”的叙事方式,为这部小说的创作提供了相当大的加持,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了他个人创作的一大特色。
三年前在研讨王怀宇老师的小说集《小鸟在歌唱》时,我曾经谈到过散文笔法、散文思维小说思维交锋交融的问题,认为这种叙事特色形构了小说创作的双重空间。到了《血色草原》这里,这种钝感的散文式的叙事方式进一步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我相信对于大部分阅读者来说,长篇小说《血色草原》,尤其是小说的前半部分,呈现出的景观是非常新鲜和陌生的。以我个人的阅读经验为例,写作《血色草原》的王怀宇老师在我这里实际上扮演了一个第一叙述者、远行的人、权威的无所不知的采购员,这样一个角色,他所掌握的资源使得他具备了特殊的优势,成为了一个单向度的绝对经验的提供者。但与此同时,这种权威性和对讲述权、解释权的垄断,往往也容易导致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让听故事的人间或对讲述的真实性心存疑虑,对添枝加叶甚至杜撰保有自己的看法,即便对方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另外一方面,从叙述者的角度来看,大量的特殊的宝贵经验,丰沛的感情,珍贵的童年回忆等一下子汇聚到笔尖,可能容易让写作者激动和亢奋,让叙事漂浮起来。这时候,钝感叙事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不耍花招,贴身的实诚的记述,而不是毫无节制地炫耀虚构能力,甚至往传奇遗事上靠拢,这种想法和路径让小说中那些巨大的生命力,无穷的神秘感,遥远的历史和某些不复存在的生命关系等等,一下子获得了可靠的现实感。那些原本有可能被景观化的东西,开始变亲近,变具象,变得更有历史感,进而建构起属于自己的景深化和复杂性,而阅读者也有机会从好奇、新鲜和庸俗的想象性补偿的层面中跳出来,郑重进入到作者创造的小说世界里,获得信任感和信念感,并跟着这个世界一直往下走。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作者小说创作的钝感叙事特征,我认为是《血色草原》这部小说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再次祝贺王怀宇老师,感谢作家出版社为广大读者打磨出了这样一部作品。
聂梦(中国作协创研部综合二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