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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专项整治

2020-08-25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招生工作突出问题,8月15日至9月30日,海南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专项整治。

海南省重点治理以下10种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或变相“掐尖”选生源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学生考试成绩、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未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超范围招生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的;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的;义务教育学校存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的,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的;买卖所谓入学“指标”,为择校提供便利并从中牟利的。

此次整治分为3个阶段进行,8月15日至9月7日是自查自纠阶段,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局党委(党组)首先指导各学校对标市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校应将自查情况以书面情况报市县教育局。9月1日至9月30日是督查问责阶段,海南省各市县教育局党委(党组)将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在总结提高阶段,海南省教育厅将对全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全面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形成整治分析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着力构建完善长效机制。

海南省各市县将把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情况作为2020年对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规办学行为严重且专项整治不到位的学校严格问责。

作者:刘晓惠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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