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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关系

2020-09-23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将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中青报记者 孙庆玲 摄

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导师与学生的‘导学矛盾’时有发生,包括有导师让学生干些私活等。请问教育部对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有什么考虑?"

洪大用介绍,目前我国共有研究生导师 46 万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但也确有部分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有个别导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

下一步,洪大用表示,拟将从五个方面入手,确保导师队伍质量,不断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包括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确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素质,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时效等纳入导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要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研究生不简单是学生的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作伙伴。我们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此外,洪大用指出,要建立健全激励示范机制,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导师成功的指导经验;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引导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尊重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指导方面的权利。

关于导师与学生关系

教育部 1 个月前这样明确

今年 8 月 20 日,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2311 号(教育类 212 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教育部历来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先后出台多个管理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下一步,教育部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要求培养单位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

二是针对研究生教育特点,聚焦导师指导环节,要求导师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三是明确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切实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

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教育部官网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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