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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多部委下发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意见,优化人才规模结构

2020-09-23

蓝鲸教育9月23日讯,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在昨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 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十大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意见要求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同时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求导师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意见指出,要对接高层次人才需求,优化规模结构。其中,1.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合理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度超前布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2.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3.适应社会需求变化,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按照单位自主调、市场调节调、国家引导调的思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健全退出机制。设立新兴交叉学科门类,支持战略性新兴学科发展。完善“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引导建设高校和学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4.完善省域研究生教育布局,建设区域性研究生教育高地。5.完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将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作为学位授权点布局的重要参考因素。

对于招生培养,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健全供需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高校倾斜。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录取;研究探索基础能力素质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研究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在育人机制上,意见指出,1.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2.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实践创新能力。科学规划布局建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实施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专项。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队伍建设。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研究生工作站、校企研发中心等措施,吸引研究生和导师参与研发项目。大力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3.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在考核方面,意见强调加强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完善分流选择机制。培养单位要加强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完善研究生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大分流力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畅通分流选择渠道,分流退出的博士研究生,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硕士学位;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毕业后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要求的,可重新申请授予学位。完善研究生学业相关申诉救济机制,加强研究生合法权益保护。

留学生方面,意见指出,打造“留学中国”品牌,吸引优秀学生来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完善来华留学生招生、培养等管理体系,保障学位授予质量。鼓励培养单位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建立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双方互授联授学位。支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优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全球布局。创新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加大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力度。

意见明确强调要从严加强管理。根据意见,培养单位要完善质量控制和保证制度,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细化强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杜绝学位“注水”。 推动培养单位探索建立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公开等制度,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破除“唯论文”倾向。培养单位要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兼职导师、校外导师的选聘、考核和培训工作。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

另外,对于学术不端问题,意见指出要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作为导师培训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提升抽检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无法保证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撤销学位授权。对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

在保障机制上,意见提出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介绍,为确保文件及时落实、取得实效,教育部综合提炼《意见》等系列文件的重点工作,研拟“十大专项行动”。其中,在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的行动中,教育部将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行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打造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带动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基地建设;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完善产教融合联合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加强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对接,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蔡长华介绍,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培养模式改革是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会同相关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之一。深化产教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也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举措。针对研究生培养的薄弱环节,以深化产教融合为突破口,加强学科专业与行业企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推动学科专业设置主动响应产业需求,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相互牵引、环环相扣。将需求和实践融入人才培养环节,不断提升行业企业对研究生教育的参与度。在集成电路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大力推进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深化人才培养类型改革,加大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前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超过60%,形成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齐头并进的格局。

此外在昨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开出版《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以下均简称《指南》)。《指南》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结合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特点编写,为研究生课程设置、讲授和学习提供依据,为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质量评估提供参考。《指南》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编写,共7本,1533门课程,主要包括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体现本学科、本专业类别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并与《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相衔接。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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