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药品拟进江西集中采购目录 均涉及消化系统疾病
5月19日,记者获悉,近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综合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记者了解到,为完善药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精心指导下,经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2020年第一次联络员会议研究通过,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牵头制定了《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综合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并且,在这一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江西遴选了奥美拉唑等7个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且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实施集中带量采购。
梳理本次江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遴选的药品可以发现,江西此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聚焦到消化系统领域,7个药品均涉及消化系统疾病。特别是将未过评的质子泵抑制剂全部纳入采购范围,最大程度减少类似药替代现象,提升降价降费效果。据了解,江西今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按照这个思路,聚焦到一个一个系统、一个一个领域、一个一个病种,分批次渐次推进。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jxszb2017@163.com
传真:0791-88103677
邮递信件: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一路239号510室,邮编33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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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带量采购,顾名思义,即带着需求量,用量去采购药品。
2018年11月15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以下简称4+7城市)。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并发布文件《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其中文件注明在化学药品的采购时,需要约定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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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