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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建议出台《大数据法》维护数据权益

Image 2020-05-21

5月21日,中国进入“两会时间”。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今年带来的提案和大数据有关。他建议,从立法层面出台《大数据法》,对不同类型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分析、使用、共享等各个环节制定专业清晰的法律法规,维护全链条数据权益,确保大数据安全可靠,保证大数据应用生态良好,发挥大数据最大作用和价值,体现国家治理的法治精神。

陈建华同时建议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首先要明确中心功能定位,“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金融大数据的技术创新高地、产业集聚高地、人才汇集高地、标准形成高地、金融治理和监管创新试验区,使之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中心。”陈建华称,综合运用先进大数据理念与技术,搭建架构合理、面向应用、灵活高效,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融互通和关联穿透。

同时要构建金融大数据中心发展机制。一要创新金融大数据治理体系。统一数据标准,提高数据的标准化与可交换性。加强源数据管理,避免数据缺失和重复采集。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数据主体隐私权。二要建立金融大数据协同机制。突破数据源界限,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协调机制。支持金融大数据资产交易,建立统一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资产定价规则,以市场化效益调动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数据的开放共享。三要培育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发展大数据存储备份、认证评估等配套公共服务。积极承接金融机构总部、数据中心等进驻雄安新区,发挥集聚效应,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增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在推进金融大数据中心技术应用上,陈建华建议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国家金融数据模型,实现金融数据互融互通。加强区块链基础技术、量子保密通信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研究。科学应用数据库和数据仓库搭建技术,建立架构合理,能支撑不同数据接入方式,跨机构、跨平台、跨系统的金融大数据平台。强化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算法及可视化技术应用,提升数据使用价值。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鄢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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