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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鼓励科研项目开发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0-06-02

6月1日,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提出依托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主体,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担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中,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通知提出,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明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相关标准。各单位要增强选聘科研助理工作的开放性,积极吸纳外部毕业生,不得设置仅招录本校(所)毕业生等限制条件。

通知还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应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服务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协议,其户口和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就业后工龄与科研助理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力资源部部长黄辉: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科研助理岗位储备知识和经验

记者注意到,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并非首次提出。科技部3月也曾经印发《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在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中,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岗位,扩大博士后岗位规模,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支持高校毕业生短期就业。 

今年上半年,清华大学医学院、国科大等高校部分课题组和实验室也发布了招聘“科研助理”的信息。

科研助理能做什么?未来有何发展前景?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力资源部部长黄辉称,科研助理是流动的科研人员,国科大的电子显微镜实验室或者生物实验室等就招聘过科研助理,他们可以支撑重要科研项目落地和实施,对科研的发展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我们国家有很多重大科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各个层面的科研人才。有些工作并不是都需要博士来完成,受过基本科研训练的本科和硕士生,就可以完成一些基本工作。对项目而言,他们可以起到促进作用。”

黄辉称,对于高校毕业生而言,如果他们对科研有兴趣,作为科研助理较早参与科研项目,可以接触到科研前沿,储备科学知识,对于他们继续深造和长远发展都有好处。“如果他们希望长期投身于科研事业中,科研助理经历是很好的前期训练,使他们更好理解科研,看看自己是否适合科研工作。未来如果准备继续深造,有了这样的科研工作经历,也有一定优势。”

黄辉认为,未来国家可以考虑让优秀的科研助理申请项目并给予支持,使科研助理更加有动力。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鄢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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