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昌中小学招生变化大 公寓、商住楼列入学区范围
6月2日下午,南昌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南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青岚解读了2020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有六大变化
据了解,今年南昌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学生生源类别认定方面。南昌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在原第三类生源后,新增了第四类生源,即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原第四、第五、第六类生源顺延为第五、六、七类。
二是相关证件截止时间方面。以往房产权证、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31日,但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考虑各位家长办理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办理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4月30日。
三是控辍保学工作方面。各县区、学校须建立完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等三个台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社”“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
四是班额容量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
五是均衡编班方面。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学生电脑随机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六是政策性优待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实施方案》(洪教基字〔2020〕1号)具体规定执行。
公办普通高中: 未经批准不得跨县区招生
今年南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原则、招生规定、优惠政策、工作要求保持了相对稳定,但也有一些调整。
今年南昌市对跨县区招生、起始年级班额进行了明确的限定。公办普通高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在设区市范围内跨县区招生。2020年城区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县区高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普通高中班额超过50人的一律不得跨县区招生。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新增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优惠政策。
在中职录取政策方面,为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今年南昌市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纳入市招生录取统一平台招录,考生可依据自身兴趣爱好和特长发展需要填报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已经录取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和改录。
此外,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今年中考文化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7月17日至7月19日;中考体育测试工作暂不举行。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
与去年相比,今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调整主要在以下方面:
关于招生方式。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关于招生范围。《招生方案》提出:经市级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经县(区)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在本县(区)招收,在本县(区)招生后还有剩余计划的,招生范围可扩大到全市。
关于学校举办者和教职工子女及直升生录取。民办学校可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或单位)教职工子女。同时,九年一贯制学校可设置初中直升招生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19年已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学校,其校外招生计划不少于2019年电脑随机录取人数)。有直升意愿人数未超过直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有直升意愿人数超过直升招生计划的,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关于校园开放。今年民办学校可通过线上方式举行“校园开放日”活动,展示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但不得组织预登记或报名,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学生简历及各类证书等材料。
关于就读资格。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保证公办学校“兜底”。
关于编班。对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电脑随机录取的同时进行电脑随机编班。未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的由民办学校自行进行电脑随机编班。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