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强对网约工、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7月22日,最高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强对网约工、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司法保障;深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适时修订相关司法解释。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安徽、陕西、河南等多地已启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
适时修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的司法解释
《意见》在民生保障方面提出了要求。包括强化对消费者、劳动者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加大对“互联网+”领域涉及的产品质量、旅游消费、教育培训、通讯服务等消费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强对网约工、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司法保障。
《意见》提出,要强化司法救济,依法支持劳动者和弱势群体在工伤、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合理诉求,解决养老保险参保率低、断保、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等现实问题。
并且,深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适时修订相关司法解释。
记者了解到,“同命不同价”长期以来一直是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无法回避的问题。
去年9月,最高法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省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
此后,安徽、陕西、河南等多地启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最高法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适时修订相关司法解释,这或许意味着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意见》还提出,加强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依法保护数据收集、使用、交易以及由此产生的智力成果,完善对自然人生物性、社会性数据等个人信息权益的司法保障机制。
并且,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发挥居住权制度扶弱、施惠的社会保障功能,依法保障优先承租权人和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意见》要求,正确适用首负责任制、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坚持“四个最严”标准,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