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2020-09-01

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8月31日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盗割石窟寺石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古塔等文物建筑犯罪,以及针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国家珍贵文物等犯罪。

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表示,要坚持精准施策、重拳出击,集中力量尽快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文物,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要针对文物犯罪特点,创新打法手段,实行一体化作战,全链条打击盗掘、盗窃、倒卖、运输、销赃、收赃、走私等各个环节。

据悉,2017年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连续三年部署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行动期间,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34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60余名,缴获文物4万余件,42名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已到案38名,海外流失文物追索工作取得新的重大突破。


《 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陈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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