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区委第113次常委会召开
12月23日下午,十二届区委第113次常委会召开。区委书记孙毅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江辉,区委常委杨涛、陈子柠、刘海祥、林峰、左烨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根金,区政协主席胥萍列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滕作鹏、郭小玲列席相关议题。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干、奋发有为、彰显担当,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昌,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而不懈奋斗。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南昌市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好政治谈话的工作提示>的通知》,并审议了《中共青云谱区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传达学习了马森述同志在十四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以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要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讲话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指示要求上来,坚决抓好各项巡察任务贯彻落实,推动我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江西省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规定》《南昌市关于贯彻<江西省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审议了《青云谱区关于贯彻省、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传达学习了《南昌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试行办法》《南昌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奖补办法(试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土地收益分成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决策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洪府发〔2018〕24号文件精神明确土地出让业态条件设置程序的通知》文件精神,强调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通力合作、相互配合,按照“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的发展定位,围绕“一核、一带、三区”空间布局,着力引进一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好项目、大项目,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审批流程的通知》文件精神;强调要建立配置合理、运作规范、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图/文: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