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 “天网2020”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421人
前不久闭幕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和国际追逃追赃”,对深化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作出部署。
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了解到,“天网2020”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1421人,其中“红通人员”28人,监察对象314人,追回赃款29.5亿元。虽受疫情等不利因素严重影响,追回外逃人员总数仍创2014年中央追逃办成立以来第二好成绩,仅次于2019年;追赃数额与2014年以来的平均值基本持平。
作为“天网2020”行动的组成部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紧盯未归案“百名红通人员”,把近5年内出逃、县处级以上、涉案金额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外逃人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加大对国企、金融和扶贫民生领域外逃腐败分子追缉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取得累累硕果。去年3月外逃、涉案金额巨大的“红通人员”胡亦品、强涛从国外缉捕归案,原铁道部运输局调研员海涛、中石化财务公司原出纳程宣、青岛市李沧区上王埠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曲志林等一批重要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被追回。与此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起追,将涉嫌行贿的钱建芬、张纪华、梁荣富等外逃人员追回,这成为去年工作的一大特点。
2020年被中央追逃办定为“追赃工作年”。去年年初,湖南省岳阳市中院依法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彭旭峰、贾斯语境内外违法所得1.5亿元;1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院依法裁定没收“百名红通人员”白静使用违法所得购买的9套房产,估值约4亿元人民币。
国家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向塞浦路斯、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推动外方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没收裁定。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成为追赃利器,有效切断外逃腐败分子的“营养源”,释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对那些仍心存避罪幻想的外逃人员形成有力震慑。
一方面追逃追赃,一方面扎紧防逃篱笆。多地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证照管理,部署对“一人多证”问题开展清理整治。高度重视国企、金融领域防逃工作,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做好预防预警和日常监管工作,堵塞防逃制度漏洞。
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升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一直是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追逃追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规定(试行)》,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手段开展追逃追赃的能力和水平。国家监委牵头与外方开展执法合作,提请外方执法部门将“红通人员”杨玉荣、臧春伟、张衡贤等3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并遣返。
记者了解到,2020年国家监委对外提出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6项、执法合作请求32项,受理外方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10项、执法合作请求15项,对外执法合作网络越织越密,不断挤压外逃人员的生存空间。
在国际舞台,我国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充分利用重大双多边外交场合,凝聚各方共识,参与制定相关规则,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国家监委与国际反腐败学院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框架下的多边交流,不断提升我国在反腐败多边领域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