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充分发挥体育在拉动经济增长、优化经济发展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南昌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南昌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二)南昌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由市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责任处室或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加强与全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衔接沟通,涉及本单位、本地区事项均由联络员负责统一协调调度。(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做好统筹规划、政策保障、监督评估和业务指导,协调解决跨部门重要事项。(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体育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相关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立足自身职能,负责具体目标任务事项的推进落实。遇到重大困难和问题可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协调。(一)南昌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全体会议由组长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根据会议主题和工作需要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会,也可以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会议。南昌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及时了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汇总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任务落实情况及问题、建议。
2020年6月10日
南昌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