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提升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质量水平
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昌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主持并讲话。他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努力提升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质量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虹、马志武、冯桃莲、胡世忠,秘书长韩军和委员共54人出席会议。
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大工作,刘奇强调,要坚持学深悟透,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感情学,深刻领悟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做到理解透彻、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十四五”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正确有效监督,更好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做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上来。要适应时代要求,提高人大工作质量水平。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具体举措,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会议分别听取了关于《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江西省消防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江西省消防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提请审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人事任免议案等。
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马森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胡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