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公告 提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近日,江西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提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醒老年朋友及亲属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
据介绍,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近年来,江西省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公告》称,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通常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
养老机构未经有关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法人登记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经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民政部门备案,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合同),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项目收费标准;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或发展下线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金额、人数、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提醒,选择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合同),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此外,若发现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拨打961555举报热线或者向当地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