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生态补偿机制让绿水青山更美
绿水青山,关系着生态环境质量,也关系着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近日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勾勒出未来5年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发力方向——鼓励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完善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这意味着,未来5年,我们要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把绿水青山保护得更好,让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多多受益。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财政投入不断增加,补偿范围基本覆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初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补偿格局。
2012年,安徽和浙江开始启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建立补偿标准体系。两省约定,年度水质达标,浙江拨付安徽1亿元,反之安徽拨付浙江1亿元。确保一江清水东流,成为安徽的必答题。
生态补偿机制有助于提升当地群众保护绿水青山的积极性、主动性。如今,新安江已成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千岛湖水质稳定保持为优。
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新安江、九洲江、汀江—韩江等跨省流域已开展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中央累计下达补偿资金74亿元。
除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不断深入外,近年来,我国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健全,生态补偿实践不断深化。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当前我国生态补偿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法治保障不足;补偿手段相对单一,产业扶持、技术援助等多元化补偿方式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补偿资金渠道窄,投入大多以财政资金为主,权利责任划分不够清晰,补偿总体不足,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保护工作的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生态补偿配套体系尚待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规划纲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思路,如提出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等。
未来,我国生态补偿的主体将更加多元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补偿资金要多渠道筹措,包括财政资金、绿色金融、生态环境权益交易等。同时,补偿方式要多元化,通过对口协作、园区共建、项目支持、产业转移等,促进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此外,还要开展基于水流、森林等的生态综合补偿。
规划纲要还提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并提出制定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记者注意到,前不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通过《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提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关键是要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这应该成为今后5年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题目。”
王金南提出,下一步要在4方面取得突破:一是科学界定生态产品的范围;二是突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问题;三是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除了政府出资,如实施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还要大力建立市场机制;四是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程度,让保护者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