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一抹绿色,让南昌四季如画,处处是景;一汪清水,时时释放着生态惠民的福利。“十四五”期间,南昌市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一幅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南昌画卷,正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市民面前。
南昌市提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不断改善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治理,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巩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成效,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中部省会城市第一。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全面推行城市扬尘网格化精细管理。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和餐厨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巩固禁燃禁放成果。强化空气质量预报和灰霾监测预警工作,推动建立常态化人影作业,进一步健全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统筹推进“一江三河十湖”全流域整治,巩固提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加快实施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标改造,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推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成区主要湖渠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推广再生水利用。强化噪声、光等污染防治,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增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大力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十四五”期间,南昌市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行动,推动实施鄱阳湖区、赣江流域、抚河流域、西部山林区和东南部湿地组团等以自然保护地为核心的生态单元治理模式。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建设一批小微湿地,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与国家湿地公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搭建智慧禁捕平台,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野生动植物特别是鸟类保护,加快白鹤保护小区等候鸟保护地项目建设。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健全“山江湖城”统一监管、统筹协调的制度体系与管理机制。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湾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加快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实现生态产品标准化认证。推广“两山银行”“湿地银行”试点建设,大力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高标准建设南昌植物园,重点发展植物物种资源保护、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产业孵化与技术转移、科学普及与文旅休闲等。
南昌市提出,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节水行动,扎实开展限塑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积极鼓励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行动,推广减碳行为激励机制。依托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持续创建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编写具有南昌特色的环保教育读本。普及低碳知识,推广低碳标识应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推动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持续下降,严格落实省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打造南矶国际湿地生态岛,巩固南昌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成果。健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推进南昌国家气候观象台、南昌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清单。完善河湖森林管理保护机制,打造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升级版。全面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全过程控制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制度,防止环保“一刀切”行为。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后评估机制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在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快完善环保信用评价、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等机制,提高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度。完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推动 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标准制定。积极落实国家资源税改革,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健全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激励政策。探索重点领域资源环境价格制度,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