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经开区出台春节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奖励实施细则,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2021-01-30

注意啦!~注意啦!~

经开区春节期间

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以及

防疫口罩的实施细则来啦!

想获得奖励的你可得看仔细了~

下面一起来了解吧!

关于给予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奖励

政策的实施细则(2021年度)

为贯彻落实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通告》[2021]1号第三条的有关精神,为方便企业申报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奖励政策的兑现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

一、企业备案

企业在2月5日前应提出春节期间生产计划备案(含企业申请报告、生产计划、计划员工数、联系人、联系方式)至区经发局(区管委会机关大楼609办公室),联系人:艾琴、联系方式:0791-83825579。

二、入企帮扶

成立南昌经开区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帮扶小组(区帮扶小组挂点工作方案另行下发),各挂点帮扶小组要指导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做好政策兑现工作。

三、政策兑现

(一)申报材料

1、企业备案通知书(附件1);

2、各帮扶小组15天工作日志(附件2);

3、企业提交奖励兑现申请报告和申报表(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二)兑现流程

1、各挂点帮扶小组初审;

2、区经发局、区财金局、区电力公司联审;

3、区管委会会议审议;

4、兑现实施。

五、其他要求

1、本实施细则支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其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南昌经开区内。

2、企业应诚信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本实施细则仅对2021年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26日)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予以奖励(补贴),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4、本实施细则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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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小伙伴会问

春节期间留昌企业员工防疫口罩怎么发放呢?

 别急,咱们接着往下看

关于发放春节期间留昌企业员工

防疫口罩的实施细则(2021年度)

兑现条款:春节期间,区内企业租用区属国有资产类倒班房、人才公寓等用于员工住宿的,减免半个月房租。倡导房东给予租住在经开区过年的区内企业外地员工半个月房租减免。对留昌的区内企业外地员工免费提供防疫物资保障。

一、发放标准

区内留昌企业员工按照20只/人的标准进行发放。

二、发放依据

1、区内企业外地留昌人员:根据区组社部初步核实的留昌奖励人员初名单人数发放防疫口罩;

2、区内正常生产、便民企业:区企业帮扶小组根据区内连续生产、便民企业的备案通知书确定生产(营业)人数,发放防疫口罩。

三、发放方式

1、区内正常生产、便民企业(含留昌人员)防疫口罩统一由区帮扶小组统一领取并赠送给企业;

2、区内企业外地留昌人员防疫口罩统一由企业凭备案通知书到区统计局领取。

对于便民服务企业春节期间经营奖励政策

经开区也制定了实施细则

大家伙快仔细看看~

关于给予便民服务企业春节期间经营

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2021年度)

根据南昌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0]1号)第四条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细则:

一、企业备案

企业在2月5日前应提交春节期间正常经营计划备案申请(含申请报告、经营计划、计划员工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系人、联系方式)至区经发局(区管委会机关大楼211办公室),联系人:杨陈泽楠,联系电话:0791-83820529。

二、成立帮扶小组

成立南昌经开区便民服务企业春节期间经营帮扶联络小组(区帮扶小组挂点工作方案另行下发),由区(临空)市场局作为牵头部门,各镇处和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备案经营的餐饮,商超,零售企业的帮扶工作。各帮扶小组要指导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附件2),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做好政策兑现工作。

三、政策兑现材料

1、企业备案通知书(附件1);

2、各帮扶小组10天以上工作日志(附件2);

3、企业提交奖励兑现申请报告和申报表(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四、政策兑现流程

1、各帮扶小组初审;

2、区经发局、区财金局联审;

3、区管委会会议审议;

4、兑现实施。

五、其他要求

1、本实施细则仅支持区内经营的餐饮、商超、零售企业;

2、本实施细则仅对2021年便民服务企业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26日)正常连续经营10天以上经营奖励(补贴),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3、企业应诚信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4、以上申报企业在春节期间营业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严守防疫安全红线,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节活动安排。对疫情防控工作出现重大疏漏情况的企业,我区将取消其补贴申领资格。

5、本实施细则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昌经开区便民服务企业春节期间经营备案通知书2、南昌经开区民服务企业春节期间经营帮扶小组工作日志3、南昌经开区2021年度便民服务企业春节期间经营奖励申报表4、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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