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苑社区积极推进辖区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
2020-07-23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6〕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9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结合社区实际,丽景苑社区居委会成立了筹备小组并听取了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对丽景苑小区新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情况的意见。7月22日,就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蛟桥镇丽景苑社区与南昌第一电子器材厂开展了一次恳谈会。具体涉及到办公用房、小区门禁、垃圾中转站、小区停车位等共12项问题。通过本次恳谈会,南昌第一电子器材厂就涉及的具体问题将逐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三级验收合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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