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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要算清“糊涂账”5

2020-10-23

新模式还需规则护航

不久前,天津市金融局发布《关于引导我市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发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应当以适当的形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承租人提供相关信息、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这释放了当地进一步加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管理的信号。

除此之外,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要用好汽车消费金融。6月,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暂行监督管理办法》。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有序开展提振了信心。

作为汽车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是公平、公正、透明,形成清晰的条款,在顶层设计参与下建立良性发展机制。与此同时,消费者面对超前消费也要量力而行,理智选择。

白如冰坦言,行业要真正做大做强,当务之急是要去除“不靠谱”的标签,在提供卖车服务及签订合同时履行告知义务,以多种方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助推汽车融资租赁成为一种靠谱的主流购车方式。

记者向多家正规经营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求证了解到,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只要按时履约,可选择1年后付清尾款,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也可选择继续分期还款,待履约完成后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消费者会将汽车融资租赁模式与传统的分期付款购车方式混淆,认为支付租金后,汽车所有权就应立即转移到自己名下。还有消费者将融资租赁模式下的累计购车价格与裸车价格对比,认为并不划算,对继续履约有抵触心理。

责任编辑: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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