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2020-12-01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扬子石化严格执行管理条例,结合绿色企业创建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扬子石化制定了《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宣贯方案》,明确行政事务中心是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设立宣传督导员;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动员、指导职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要求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公示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及时劝阻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

扬子石化强调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一体化管理。公司首先从源头减量化管理入手,要求各单位优先采购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办公用品,推广电子化办公,节约办公用品;其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摆放和标识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在此基础上,公司加强监督检查,每天安排人员对垃圾桶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要求丢放垃圾的,及时进行整改,每周、月通报各单位垃圾分类情况。 戴 平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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