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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氾水镇纪委:精准监督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2020-12-03

根据省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部署,连月来,宝应县氾水镇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成果,其间氾水镇纪委全程跟踪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并责令整改,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工作安排,督查范围划分为11个路段,包括氾水镇各村(社区)、公厕、主次干道、河道河塘、广场公园、窗口行业(单位)、农贸市场、文化中心、居民小区。督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对全镇29个责任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整改,检查督导跟踪问责工作,针对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镇纪委严格执行督办清单整改落实销号制度,坚持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彻底的不销号,坚决跟踪督导问责,直至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布实工作内容。镇纪委实施每日一督查、每日一报告,建立文明创建日常督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日常督查内容和工作需要,采取领导督查、常规督查、专项督查与特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由镇相关领导带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面上督查;期间督查组每日开展一次督查,督查情况上报镇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并进行督办整改;重点对某一时段、某一路段、某一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督查,抓突出问题,查关键环节,推动影响文明创建问题的解决;同时,特邀一批文明创建监督志愿者,进行社会监督。

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创文”工作面广、事杂、困难多的实际情况,氾水镇纪委督查组主动深入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薄弱地方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的,明确时间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有效整改。截至目前,督查共发现79处问题,问题具体点位已发给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立即安排人员整改,确保环境整治长效性、常态化。 王 磊 鲁 言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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