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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资金从26万元降到6万元 “一项目一责任人”制度小试牛刀

2020-12-12

“我们这公园6万元的绿化一点也不差,能省一点是一点,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海安市李堡镇桑周村的村民老吉,对前来的邻居这么说道。

老吉口中的绿化是桑周村的一个农村小游园绿化项目,说起这个项目,还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今年初,该项目首次设计预算资金为26万元,项目责任人刘昌斌看到这一设计后,发现其中采用的名贵树种较多,村集体资金难以承受,便督促设计公司重新设计,多使用常见易活树种,适当降低树种的高度和直径。最终,项目预算资金从26万元一下子降低为6万元,绿化效果同样赢得了该村村民的理解和肯定。

“这就是我们实施‘一项目一责任人’制度的初衷,刘昌斌作为该绿化项目的负责人,按照制度要求,应当熟悉项目的设计要求、项目周期、关键技术要素等项目要素,并负责对项目从立项、预算至工程验收付款的全过程监管。一旦项目实施存在问题,该项目负责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该镇纪委书记陆存梅说道。

“以前,具体项目只有责任单位,没有做到一个项目一个责任人,这种过高标准的设计,可能就通过了。对于村(社区)来说,不仅没有这个必要,而且还会因此背上过重的经济包袱。”说到这里,陆书记特别强调,自从“一项目一责任人”制度实施以来,这种“大家管大家都不管”的情况就不存在了,责任明确了,不仅节约了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也提升了,工程质量水平也得以同步提升。

据了解,今年以来,李堡镇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实施了“一项目一责任人”制度,标的额2万元以上的工程,均在项目醒目位置处设立项目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累计节约预算资金近100万元。 季军华 陆存梅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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