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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为“世遗”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Image 2020-12-12

射阳,素有“鹤乡”之美誉,盐城黄(渤)海候鸟栖息地有近三分之一在其境内。近年来,射阳县检察院遵循湿地保护规律,积极探索内涵式、系统性、专业化保护路径,着力提升保护实效,打造自然遗产保护的“射阳样本”。

聚焦综合施策,做实内涵式保护。严惩危害湿地犯罪,成立湿地案件专业化办案组,开通办案绿色通道,强化法律震慑。秉持生态圈思维,高度重视注入黄海湿地的射阳河、利民河等干支河流的环境整治。联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开展整治违法养殖、违法排污等专项行动,办理的耦耕堂畜禽养殖污染督促履职案先后获评“江苏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优秀案件”“盐城生态检察十大典型案例”。

聚合联动司法,做优系统性保护。加入黄(渤)海湿地保护联盟,主动与射阳河所流经的四县检察院、河长办沟通,制定实施《关于射阳河流域环境资源公益保护协作意见》。强化“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与生态环境、水利、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卷宗共享、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初步实现全流程在线协同、全链条工作对接、全场景科技赋能。设立盐城市首家派驻县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构建“检察长+河长”工作模式,共同促进湿地周边水资源保护。

聚力机制创新,做深专业化保护。以资源整合破难题,完善“三诉合一”办案模式,以公益诉讼部门为主体,推进办案部门横向协作一体化,建立24时内案件线索发现、处理结果双向移送机制,探索“检察官+法警+技术”调查取证模式,有效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办案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以平台建设提质效,针对黄海湿地点多、面广、量大等特点,配置无人机等设备,建成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不断提升取证效率。深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基地,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投入等多种方式,推动检察办案与环境修复同步。 许永进 陈 文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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