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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0-12-29

在社会治理中,基层治理是重点也是难点,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为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方向,但相应的实现路径需要不断探索。以问题为导向来激发基层创新动能,以治理创新来促进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使命。

近年来,连云港市连云区探索出一套系统的社区治理工作方法,称之为“1521”社区工作法,具体内容包括强化党建这一核心引领作用;精心打造居民自治“红管家”队伍、社区全科社工专职队伍、社区社会组织协助队伍、社区志愿服务公益队伍和社区驻区单位共建队伍等五支队伍;迅速搭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互联网+社区”智慧服务管理两个平台;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区治理共同体。

“1521”社区工作法关键在于培育村(居)民的自治。居民自治“红管家”队伍通过微自治的方式来解决院落自治和楼宇自治的“最后一公里难题”,通过上门动员、说理评事、责任划分、矛盾化解等手段来解决“身边事”;社区全科社工专职队伍通过便民服务“事事通”和便捷的反馈机制将村(居)民的意见吸纳进来并形成行动落实下去,对群众有回应,使意见可落地;社区社会组织协助队伍由政府购买服务,不仅可以为村(居)民提供专业服务,还可以作为群众诉求的中介方和转化器,培育村(居)民的权利表达和社区理性;社区志愿服务公益队伍是社区自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根据村(居)实际特点开展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凸显社区自治的活力,还能培育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达成社区营造的效果;社区驻区单位共建队伍是位于社区范围内的外部单位力量,民主协商和多方联动可以达成驻区单位与社区的资源共享,有利于培养社区开放民主的自治氛围,是社区群众自治的外部保障。

“1521”社区工作法的保障在于塑造技术性平台。“1521”社区工作法提出了网格化的服务管理平台和“互联网+社区”智慧服务管理平台,一方面将社区划分为精细化的网格,压实党员干部作为网格长或网格员的主体责任,将网格建设与政法、公安、城管、民政等行业部门的网格实现联动,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主动发现、及时处理网格内的各类诉求或问题,大幅度提升社区治理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E平台”和手机APP开发将公共服务资源及商业服务资源与居民精准对接,设置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智慧党建等模块,实现精准化的多维度服务。两个平台的开发和使用在资源整合、人员配备、信息采集、服务标准上做到统一,极大地提升了基层社区治理中多元主体间的沟通效率,提高了精准程度和协商质量,成为社区治理不可或缺的载体。

“1521”社区工作法的目的在于形成社区治理共同体。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基本单元,当前社区治理注重“区”而从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社”,“1521”社区工作法通过党建引领作为一条红线,结合五支队伍和两个平台的建设,在更多的村(居)民和社区之间架设起桥梁,将社区中“社”的力量汇聚起来并使其在社区治理中发挥起主体作用,在不断的协商和互动中塑造村(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在此基础上,社区自己需要解决的事务可以由社区共同体来自行解决,可以形成有约束力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也可以塑造繁荣的社区道德文化规范,不仅可以减轻基层政府的治理负担,而且还可以提升村(居)民的满意度,使社区呈现出喜乐祥和、活力生机的状态,真正形成多元主体共治共享的善治状态,最终将社区打造成德治、自治与法治相融合的现代治理共同体。

“1521”社区工作法是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的典型。基层的管理者要形成尊重创新、引导创新、推动创新的氛围,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提供保障,使五支队伍发展壮大并合理发挥功能,在居民自治“红管家”队伍建设上应赋予其一定权限并支持其权威,将其与网格化管理融合,更好地服务本区域群众;在社区全科社工专职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压实责任并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其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以高效便捷的服务来赢得群众的认可;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上,进一步加强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的支持力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工队伍;在社区志愿服务公益队伍建设上,注重利用本土社会资本向公益行为的转化,也可以通过积分方式调动参与的积极性;在社区驻区单位共建上,应形成稳定的协同机制,实现深入的多领域合作共建,达成共赢的效果。在加强五支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和“互联网+社区”智慧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机制设置和流程管理,进一步达成精准化的预期效果,为五支队伍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撑。

(作者为连云港市连云区区长)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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