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有根”的乡村振兴工作队

2021-01-19

乡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需要各类人才的积极参与,在优化乡村治理结构、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过程中,乡村本土人才的智力支持十分必要和重要。加快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当前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重视。

“乡村本土人才”是指祖(父)辈为本乡镇常住居民,个人在本乡镇有比较紧密的地缘或血缘关系,在离乡学习、生活或工作后,在某一领域具有代表性、专业性特长(特点)和影响力的个人或群体。与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其他类型人才相比,乡村本土人才具有与家乡群众比较亲近、社群关系相对稳固的天然优势,也更容易得到家乡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目前部分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中,非本土村民主导的项目较多,这与近年来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青壮年人口外流(包括外出学习、就业或其他原因迁移等)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当前,发挥外流乡村本土人才重回故土,服务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仍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问题:一是从工作成效来看,现有乡村典型创新创业项目的结构相对单一,农业或相关领域项目占据多数,科技创新类和一二三产融合类项目较为缺乏,不利于科创及产业融合类人才的回流。二是从政策体系来看,地方政策文本中专门针对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的政策支持并不多见,特别是专门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文本较少,政策层面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从氛围营造来看,推动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的氛围并不浓郁,舆论引导与活动举办力度仍显不足,对回流返乡人才的接洽和辅导较为缺乏。

围绕进一步全面推动乡村本土人才回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打造“有根”的乡村振兴工作队。

加速构建服务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将推动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摆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突出位置。通过建立由人才、人社、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推动乡村本土人才回流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更加注重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按年度、分地区、分类型明确推动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的工作目标、具体举措和责任分工,提升推动乡村本土人才回流工作在地方人才工作和乡村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加快完善吸引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的政策文本。深化现有扶持政策,鼓励各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结合职能和实际,试点一批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推动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扶持政策,尤其是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政策部署。改变现有政策的局限性,抛却推动乡村本土人才回流局限于农村、局限于农业的政策现状,重点支持回流人才在新产业新业态方面的创新创业。进一步支持一批与乡村振兴、农村健康养老、扩大农村就业和消费等方面息息相关的回流人才项目,并探索扩大政治待遇、荣誉对乡村本土人才的吸引力。

积极营造吸引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的文化环境。持续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乡村本土人才回流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试点组织“新乡贤家乡行”等活动,夯实吸引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的“情感黏性”。在有好成果、好项目的回流人才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参照现有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加强供给。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创业就业信息网等官方媒体试点设立一站式回流人才创新创业指导专区,汇总提供具体扶持政策和各属地的专门对接服务人员联系信息。强化考核督促力度,合理设定各市、县(市、区)、乡村本土人才回流考核目标与方式,纳入基层治理考核。

(作者为扬州大学苏中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编辑室主任)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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