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我市出台《关于南昌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2020-03-10

近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为加快落实中央重要工作部署,市委政法委会同政法部门出台《关于南昌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4部分、16项措施,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法司法行为、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满足企业法律需求,确保平稳有序。

据悉,《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工作部署,为加强疫情防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全面排查、及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等妥善化解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退租、倒闭、失业、劳资等矛盾纠纷,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良好环境;通过加大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缓、减、免的支持力度,强化法律援助措施等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取消高速、国省道卡点,调整优化检查点设置,科学合理导控交通,及时发布道路交通信息,暂不执行汽车尾号限行等措施,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同时,《实施意见》全面总结了政法机关前期工作成效,就严格执法司法行为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政法机关要提高执法效率,加快办理各类企业涉疫情案件,及时反馈结果;依法快侦快办各类侵害复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合法经济利益。要统一执法标准,制定涉及疫情案件的法律适用指引,准确把握法律界限,既要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有效处置涉疫相关案件,又要防止执法过度、简单粗暴,引发社会矛盾。要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和违反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的经济秩序。要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尽量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有限制影响的各类政策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复工复产过程中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工作。

责任编辑:付丹丹
阅读
点赞
评论
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