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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南昌县检查《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Image 2021-04-14

4月13日,江西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张振球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南昌县开展《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根、南昌市政协副主席黄清玉,南昌县政府县长、小蓝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陈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芝亮、副县长李志陪同。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八月湖街办新力愉景湾小区、力高小区,实地察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详细了解小区环境卫生、水电到户、监控管护、电梯维护、业主委员会建立等相关情况。《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南昌县结合《条例》制定印发了《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机制体制的实施办法》、《物业管理10个“一”工作方案》、《物业管理工作十个要点》等文件,成立了县物业管理协会,大力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政策知识,调解协调物业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南昌县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达到136家,现有物业服务企业92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5000多人。

检查中,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南昌县贯彻落实《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希望南昌县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街道办、乡镇、社区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管理作用,进一步健全体系、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  者:罗根弟

    编  辑:张玲丽

    审  核:黄凤兰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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