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德行为严重影响恶劣者,将清除出教师队伍(江西日报)
南昌市教育局对失德教师零容忍 |
失德行为严重影响恶劣者,将清除出教师队伍 |
近日,南昌市教育局对2013年印发的《南昌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中小学教师将接受学生、家长无记名评议打分,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形象、为人师表、教育教学、廉洁从教。南昌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的对象为南昌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
考核内容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江西省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等。根据规定,教师存在“江西省教师师德负面清单”所列举的行为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建立师德考核结果使用联动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组织开展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及其他与教师相关的评审评选活动,必须将师德考核要求纳入必要条件,并在评审评议时审核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未经审核的不得对外公布。
来源:江西日报(楠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