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洋|艺术的手段、道路与目的

2021-01-13

艺术之要在于艺术家通过具象手段作用于物质载体,呈现表达对象的审美要素,传递艺术家的抽象理解和意象思维。艺术的表现首先建立在物质载体的基础上。艺术创作不能轻视对物质载体特性的关注和探索。不止于此,艺术审美要素的表现最终传达给观者的气象、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艺术家对艺术载体本身的深入把握和极限探索。实际上,真正纯粹的艺术一定是建立在艺术家充分认识、理解和把握艺术载体物质特性的基础上的。这是一切艺术创作的前提。所谓物尽其性,以尽其用,物性对艺术取向起着决定性作用,是艺术门类的根本界限。以书法为例,赵孟頫言“用笔千古不易”,所谓“笔”不能仅仅看作是对毛笔而言,更是书法创作所需“笔、墨、纸、水”等物质材料的代称。所谓“用笔”实是赵孟頫对深入把握、深度驾驭书法物质载体特性规律的高度概括。“笔软则奇怪生焉”,“笔软”会令书法有无限之可能性,无此认识、无对“笔软”之把握,则书法艺术之“奇怪”无处可生。“书法”之法固然蕴含“笔法人”,也不能忽视“人法笔”。“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艺术家若失去对“笔”等物质载体特性的把握,违背用笔规律,书法艺术之审美标准必然走向虚无,书法艺术焉能存也。今人所言书法之技术,既指人控制笔,又指人亦为笔所控。控者,困也。因困于笔,所以控笔,此是书法学习的初级阶段;而控笔则难免困于笔,控之极,则困之极。到了书法艺术的高级阶段,就需放笔,此一放,才能显物性、达人性。唯有人随笔动,笔随人动,则合乎物理,顺乎人性,主客相随,能以笔达人,而不失物性,此可谓“知笔”也。此乃自然辩证之理。篆刻艺术亦是如此。无对刀、石等物性之深入了解、深刻把握、深度驾驭,离开物与人之相得益彰,篆刻艺术的表达和呈现或陷入匠气俗气,困顿迷茫,一病难医;或沦为“空中楼阁”,坐而论道,空言艺术,不知就里。

李白诗《渡荆门送别》

就书法、篆刻而言,二者表达的对象都是汉字(篆字),其审美核心在于线条和空间。物性之把握、具象手段之运用直接影响线条,物性之美尽在线条之内,体现在起、行、收构成的点画形态之中。书法篆刻艺术中所谓“线质”的表现,直接取决于创作者对物质载体物性的理解、把握、开拓,即笔法或刀法。空间是书法篆刻艺术审美又一核心要素,甚至是核心之核心,即所谓结字章法,体现出来的是创作者高度的抽象思维能力。我们常讲的“分朱布白才是艺术”,即是此意。能否具备这种理解,也是书法家和“字匠”的分水岭。

以线条、空间论书法篆刻艺术,是以“有名”之实论“无名”之妙,有表达局限,不过是行“立文字”之便,以供观者详其内里。实则,二者从来是统一在一起的,互为表里、相互依存、相互统一。所谓疏密者,线条之疏密即是空间之疏密。“用笔决定结字,结字影响用笔”,一旦下笔形成点画,结字或曰空间便被分割形成,线条和空间共同组成了书法篆刻艺术表达的最终呈现,书法、篆刻的世界便成了虚与实的世界,正合“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之佛家至理。

林语堂说:“一切艺术的问题都是韵律问题,……书法代表了韵律和构造最为抽象的原则。”梁思成说:“艺术创作中,往往有一个重复、变化的问题。”书法篆刻的艺术韵律首先蕴含在线条点画之中,自然又在空间抑或结字章法之中,继而在书法篆刻艺术整体的虚实世界之中。对线条和空间的表达最终要统领于作为创作主体的人的意象思维,体现的是艺术家的天赋和艺术感受力,是艺术家自觉不自觉地、理性非理性地运用具象手段呈现表达对象审美要素时所表现出来的取舍之道和辩证之法。书法篆刻之韵律统摄于书势、印势之重复与变化。无重复,则陷入刻意求变、凌乱驳杂之途;无变化,则陷入枯燥乏味、呆板滞涩之病。须在变化中求统一,于统一中求变化。个人创作如此,把个人艺术创作放在历史长河中考量更是如此。“结字因时相传”,其中所指并非只有变化,亦有传承。因时而变,又与古相传。离开对传统的临摹,则失去艺术创作之根基与源头;离开个人对空间的个性理解,则艺术沦落匠人之手。陈陈相因、千人一面实是艺术创作之最大弊端。不仿时人,即便仿古亦不足取。所谓“拟古而不泥古”便是此意。

不信今时无古贤(6×6厘米)

风起火驱邪(6×6厘米)

人最可贵的是思想。一切艺术史不过是思想史。人之不同不过是思想之不同。如果仅仅停留在执着于对点画的肤浅理解上,不深入体察创作者与物质载体之间主客微妙的辩证关系,艺术创作就难免执着于一点一画、横平竖直等低端审美,南辕北辙,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离艺术的本来境界越来越远,难脱“匠人匠气”。对物性之体察、空间之抽象理解,全看艺术家个人思想涵养,脱离学问滋养,终究难成大器。尽思极心,人尽其才,物尽其性。而于此才、性之中可见艺术家之意象思维。但所谓“尽”者,非极端之意。尽者,佳也。何处为佳?全在艺术家个人之感受,此为艺术自由之可贵。不求极处,求佳处,可避免刻意造作之嫌。“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若“极处”即是“佳处”,则“极”亦未尝不可。若中庸之道,非中、庸者为佳也,实是佳者为中庸也。一言以蔽之,实事求是,恰到好处。其中深含辩证之法、取舍进退之道,不可不察。

伴随着对物性之深入体察和空间之深入理解,艺术学习大概要经过这样几个阶段。一曰“追”,仰慕前贤,立足传统,亦步亦趋,此阶段不过是追得形似;二曰“理”,在对前人艺术心摹手追的过程中逐渐掌握艺术本体的规律,从理性的高度认识艺术创作,此阶段开始明了物性之美、空间之妙;三曰“情”,在掌握了规律之后就必须倾注个人的情感,在表达艺术载体的特性中进行选择和取舍,不求面面俱到,但须独抒己见,形成个人面目;四曰“志”,具有极其强大的专注力和意志力,继续在艺术的道路上探索和前进,不能沾沾自喜于小小成就而故步自封;五曰“通”,《书谱》云:“通会之际,人书俱老。”艺术的最高境界是通过艺术实现个人思想和精神的高度自由,这是艺术给予创作者最大的恩赐,也是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中最高级的享受。五个阶段非截然分开,而是相互交织,螺旋前进,贯穿为艺的全过程。“追”中明“理”,“理”中含“情”,“情”中寓“志”,“志”中得“通”。凡为艺者,无不感受深刻。无论处于哪个阶段,都需要艺术家对具象手段的深入探索、抽象要素的深刻理解和意象思维的不断开拓。艺术家这些全面立体的思维图景构成了考察艺术家表现能力的基本视角,也必然贯穿艺术家学习和创作的一生,紧密交织,循环往复,帮助艺术家最终达到圆融无碍之艺术至境。

《坚冰伏浪》联

古人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格物致知,至诚见性,见人性、见物性,物与人相合,可得天地大道。这既是人生至理,也暗合艺术创作的手段、道路与目的。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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