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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超强逻辑对抗,德里达对胡塞尔的批判,为何从符号入手?

2021-06-21

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继续分享解构主义哲学大师,德里达的哲学思想,今天我们开始分享德里达另外一本经典的代表作《声音与现象》,副标题是:胡塞尔现象学中的符号问题导论。所以,这本书是德里达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解构和批判,那德里达是如何批判的呢?

前面我们介绍了,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是对“逻各中心主义”和“语音中心主义“的一种批判,逻各斯中心主义是西方哲学从柏拉图就开始的一种传统,这里的“中心”,是指在二元对立中表现出的一种“中心”,二元对立是西方哲学的传统,现象和本质、主观和客观、真理和谬误、唯物和唯心,文字和语音等等,西方哲学里面充满了这样的二元对立,而这种二元对立思想的背后或者本质问题在于,它是一种不均衡的二元对立,是一种以某一方为中心的二元对立。

比如在语言学里面,语音是意义的一种表达,语音和意义是统一体,而文字只是一种附属,这种观念就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一种表现,在语音和文字的二元对立里面,语音是主要的,而文字是次要的。而从本质上说,解构主义就是对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二元对立”思想的消解,也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哲学立场。

那德里达是如何利用解构主义的思想,来批判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呢?他是从“符号”入手的,德里达为什么要从符号入手的,这里要简单回顾一下胡塞尔的现象学,要说明的是,现象学是非常复杂的,这里我们只是从概括上,从总体上去理解。总体来说,现象学是一种哲学思潮,对近代的很多学科,比如哲学、心理学、社会科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胡塞尔也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甚至有人认为,都可以去掉“之一”,现象学的一些内容,大家可以看我的“胡塞尔哲学系列”有一些介绍。从哲学上说,现象学是一门关于意识的哲学,或者说是意识现象学,而符号就是意识的呈现方式,我们只能通过符号去认识和了解意识,意识也只能通过符号去把握在场。或者更简单说:符号就是在场的意识。

这句话很难理解,但是对于胡塞尔的现象学和德里达的批判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来说一下什么是在场?简单来说就是,显现的存在,或者存在意义的显现。这里的显现,包括通过感知到的现象,也包括呈现在我们意识里面的现象。打一个比方,比如我们说:“现在外面在下雨”,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我们走到窗边,看到外面雨在滴答滴答的响,雨水落在地面,于是我们确认“外面是下雨”,而通过别人告诉我们,或者通过数据推测现在外面在下雨,就不一定是真的,这只是一种推测,不是一种“在场”的哲学精神。当然,在场不仅仅只一种现象直观的呈现,更根本的是指“本质直观”的一种呈现,是本质和意义在意识中的直接呈现,这就是“在场”,也就是存在意义的显现。大概明白这个意思就可以了,比较抽象。

“在场性” 是德语哲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概念,在康德那里,“在场性”被理解为“物自体”,是事物最原始,最本真的那个存在;在黑格尔那里是指:“绝对精神”,一切的现象都是绝对精神的展开或者说呈现;在尼采那里是指:“强力意志”;在海德格尔哲学里面是指:“存在”;在笛卡尔那里是指:“对象的客观性”。在西方哲学传统里面,只有在“在场”中去把握的东西,才是最本质的,而胡塞尔现象学里面,在场性就是指本质直观,呈现在纯粹意识领域,就是“回到事情本身”,而符号就是在场的意识,或者说我们只有通过符号才能去把握和认识意识。

所以,胡塞尔的哲学,其实也是一种“在场”的哲学,德里达在《声音与现象》这本书的一开篇导言里面就指出了:在阅读了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几何学起源》等著作之后,可以看到胡塞尔全部思想的萌芽结构。我们在书的任何一页都能读到本质还原和现象学还原的必要性,以及这些还原允许进入的,一切的可以定位的在场。

胡塞尔哲学是意识的哲学,意识是具有意向性的,是主体和客体的融合,意识也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那意识如何去把握呢,就是通过“符号”。德里达说,作为意识的在场特权只能借助于声音的突出力量得以确立,而符号作为意识的呈现方式,我们只能通过它去认识和了解意识,意识也只能通过符号去把握在场。所以,也可以说符号是在场的意识。所以“符号”在胡塞尔的现象学里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甚至是奠基性的意义。而在胡塞尔的《逻辑哲学》的第一卷,胡塞尔区分了“符号”的双重意义:表达和指号。

胡塞尔说,符号这个词在哲学里面经常包括两个不同的观念:表达和指号。我们通常把符号和表达等同起来,认为符号就表达了一定的意义,但是胡塞尔指出,也存在一些符号不表达任何意义,而这些符号就是指号。它们只是对表达符号起到了一些连接的作用,或者说,指号的符号是缺乏意义的一种符号。胡塞尔说:指号作为符号,不表达任何东西。符号在本质上可以分为:表达和指号,表达具有“含义”或者内涵,而指号虽然也是符号,但它并不表达某种内涵。换句话说就是,指号只有作用,没有意义。就是说,有的符号是有真实内涵的,但是有的符号是没有真实内涵的,只是起到了符号和符号的连接作用,类似于表达的工具。

我举个例子,就像在说,有的人是有真正思想的,而有的人只是一个工具人。大概是这个意思,胡塞尔区分了两种符号,一种是有思想,有意义和内涵的“表达”符号,一种是没有意义和内涵的“指号”符号。在胡塞尔的这种区分里面,很明显看得出,表达才是真正重要的一种符号,而指号只是一种附属,这就是一种逻各斯中心主义,是一种带有偏见的说法。

德里达指出了胡塞尔这里的问题,这种对符号的区分是不可理解的或者是混淆的,我们可以说一个符号失去了意义,但是我们不能说一个符号没有意义。德里达说,对表达和指号的这种区分是功能性的区分,而不是实体性的或者本质性的区分。也就是说,同一个符号,也可以是表达,也可以说指号,就像一个人,可能我没有什么思想,只是做了一个机械性的工作,但是你不能说我就不是人。胡塞尔对符号的这种划分,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一种体现,认为表达才是符号本身,是符号的中心,而指号只是附属。但德里达指出,所有的符号是表达和指号的统一体,表达和指号是永远交织在一起的,没有必要进行严格的本质的区分。

所以,德里达说,胡塞尔的符号问题,究其根源来说是一种在场形而上学,一种逻各斯中心主义,一种语音中心主义,所以德里达对此进行了解构,并在此基础上动摇了胡塞尔的现象学大厦。整个《声音与现象》的解构策略其实都是类似的,德里达从“符号”这个胡塞尔现象的核心概念出发,也对胡塞尔对观念、时间等等都进行了解构。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如果喜欢我的内容,请关注“小播读书”,我们下一篇文章见。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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