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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不懂《诗经》真的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2021-06-28

在《论语·季氏》中,记载了一个被称为“过庭语”的故事,也称“庭训”:

说有一天,孔子在庭院里小立,他的儿子孔鲤见状,迈着小碎步快速地穿庭而过。孔子叫住他,问道:“学《诗》了没有?”孔鲤恭敬地回答:“还未学。”

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于是,孔鲤退而学《诗》。

同样的场景在不久之后再次上演,但这一次孔子改问其是否学《礼》?孔鲤回答未学,孔子又说:“不学《礼》,无以立。”于是孔鲤便退而学《礼》。

儒家将“礼”作为立身的根本不难理解,但为何孔子会认为,不学《诗》竟然有“无以言”的后果呢?

这就不得不提及先秦时代里《诗经》的两种社会功用了,即“赋”“引”

“赋诗”:礼聘会盟时,体面委婉的外交辞令

所谓“赋诗”,并不是“写诗”、“作诗”,其主要的功用在于主客双方在礼聘会盟等正式场合里,通过赋诵《诗经》中的某些诗篇,来传递自己的愿望、敬意以及回馈。

在《国语·晋语》里,就记载了晋文公重耳流亡至秦国时,用《诗》与秦穆公的一次交锋,其事迹在《左传》、《史记》中均有提及。

重耳因为晋国宗室内部的迫害,为了保命只能流亡列国寻求庇护和帮助,最终答应帮重耳执掌晋国的就是秦穆公。当然,双方谈判的过程是非常曲折的。

这一番会晤,秦穆公最初便开设了国宴,且规格极高,待公子重耳以国君之礼。

根据礼仪规定,秦穆公一方作为主人,需要设置“傧”和“相”来接待客人重耳等一行人,前者负责迎接,后者负责礼赞。但秦国却并没有为重耳等人安排傧相人员,以至于重耳一行人到了宴会地点,却无法进入。重耳的追随者无奈之下,只能自己扮演“傧相”的角色,算是勉强做完了礼仪流程。

这样的行为可谓有“善始”却无“善终”,是作为主人的秦国失礼在先,重耳等人的举措让秦穆公大失颜面,处于“理亏”一方,自然不可能接着谈下去了。

于是第二天,秦穆公又宴请重耳等人,双方的谈话终于进入了正题。

秦穆公先是赋诵了《诗经·小雅》中的《采菽》一诗。

这首诗讲述的是诸侯朝觐周天子,周天子给予各诸侯以赏赐的事情。重耳来到秦国之后,秦穆公也赠予了其一些车马。考虑到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诸侯往往并不去周天子处,而是对一些强大的诸侯国进行朝觐。

那么秦穆公的意图就非常明显了,此时的《采菽》一诗实际上就是为宾主双方定下尊卑地位的,也提出了双方合作的基础条件,即想要获得秦国的帮助,那么重耳执掌的晋国必须继续臣服于秦国。

重耳以及一众随臣们听懂了弦外之音,便借着诸侯应该崇敬周天子的理由,下庭拜谢。话不用说透,但却表达了臣服的姿态。

于是重耳也赋诵了一首《诗经·小雅》中的《黍苗》作为回答。

正所谓“芃芃黍苗,阴雨膏之”,重耳以这首诗歌表达他对于秦穆公出兵相助的渴望,将自己比作久旱待雨的黍苗,而秦国就是滋润、救助他的甘霖。

但双方合作的基础还在于利益,更确切地说是在于秦国帮助重耳能得到什么好处。《黍苗》只是表达了重耳一方迫切的心情及表面的立场,那么秦穆公自然还得听听实质性的好处。

于是,重耳一方表态,如果秦穆公能支持自己复国,那么就会得到两个好处

第一,“东行济河,整师以复强周室”。说穿了就是晋国不再封锁秦国东出之路,阻碍其“挟天子以令诸侯”。

第二,“四方诸侯,其谁不惕惕以从命”。既表明臣服秦国的立场,也表露可以助其称霸天下。

秦穆公听懂了重耳等人的意思,却“谦虚”地表达出不敢居功的态度,这些都是重耳等人自己的能力,他只不过是帮了个小忙罢了。

那么,秦国以什么理由帮忙呢?秦穆公便赋诵《鸠飞》,是《小雅·小宛》的首章:

“宛彼鸣鸠,翰飞戾天。我心忧伤,念昔先人。明发不寐,有怀二人。”

这首诗歌可以说非常应景,重耳的父亲晋献公正是秦穆公的岳父,重耳的姐姐就是秦穆公的亡妻穆姬。而《小宛》正是表达思念故去的父母,劝诫兄弟避祸的诗歌。

秦穆公为自己帮助重耳找到了一个非常合理的理由,即重耳是自己的兄弟,为了岳父和亡妻,他也一定要帮助重耳复国。

重耳也非常识趣,立刻赋诵《河水》,也就是《诗经·小雅》中的《沔水》一诗:

“嗟我兄弟,邦人诸友。莫肯念乱,谁无父母?”

重耳的回答也很贴切,为自己回国找到了理由,即对父母身处忧乱之中感到难过,所以要立刻回国予以援助。虽然说当时晋献公等早已逝世十余年,但此时此刻也就无关紧要了。

秦穆公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回答之后,便准允了双方的合作,于是赋诵《小雅·六月》,借歌颂尹吉甫北伐玁狁一事,确定了助重耳复国的约定。

从这次交锋来说,秦穆公先后赋诵了《采菽》、《小宛》、《六月》,而重耳回答以《黍苗》、《沔水》,双方的很多诉求都是通过赋诵《诗经》中的一些作品来表达的。

实际上,先秦时期的贵族群体如果对《诗》不熟悉,不能用符合双方身份和当时氛围的作品来进行交流,出现“无以言”的尴尬境地就显而易见了,严重者甚至会挑起诸侯国之间的战争。

“引诗”:为自己的论述找到依据,往往别有会心

所谓“引诗”,其用途要比“赋诗”更为广泛,主要指的是在各类言语、话术中引用《诗经》里的章节、段落、诗句,来增强自己话语的感染力和可信度。

关于《诗经》中作品的来源,一般有两种较有信服力的说法,即“采诗说”和“献诗说”。

“采诗说”就是很多读者所接触到的最为广泛的说法之一,认为《诗经》里的作品,尤其是风诗,是由王朝下派的采诗人深入民间,搜集、整理民间歌谣并呈递给统治者阅读的文本,以便于其了解治下风俗。

这种说法很有道理,符合先秦时代的文化环境,秦汉两朝乐府的成立就有依循古制的意味。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诗经》中的风诗虽然在文本的表达上是经过了“采诗人”的整理,但内在的精神实质还是民歌,其所代表的依旧为当时的社会风貌。

所以,在表达自身观点的时候如果能以《诗经》中的诗歌作为理论依据,也就意味着其有了社会现实的基础,自然就增加了可信度。

但是,“采诗说”并非《诗经》来源的唯一解读,只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推断,除此之外还有“献诗说”。

所谓“献诗”,就是指周王朝要求臣下献诗的制度。这在先秦典籍中也能找到依据,比如《国语·周语》里记载:

“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

这种制度的目的很明确,从天子的角度来说是为了解其治下的情况,从献诗者的角度来说是“讽谏”的一种途径。

那么,《诗经》里所收录的风诗作品必然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以它来作为言论的依据,也就同样具有了现实基础。

至于“雅”、“颂”两个部分,皆为贵族之间的共识,自然是被众人所接纳的,以此为言论依据当然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

据统计,《左传》当中曾引用的《诗经》内容超过八十处,其中大部分都出自当下通行版的《诗经》,可见此种交流的方式在先秦时代是比较常见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引用的《诗经》内容,尤其是将某一首诗歌中截取出一部分来单独应用,所要表达的含义有可能与诗歌本意不同。

这种现象通常来讲属于有意为之地“断章取义”,也即所谓的“别有会心”。其目的是为了增强话语的感染力,而不是对诗歌进行解释。

由此可见,《诗经》在社会生活里具有极为重要的“赋”和“引”的功用,无论在礼聘会盟等重要场合,还是在交流沟通的日常生活里,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所以,在当时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孔子所说的“不学《诗》,无以言”,确实是当时的社会现实。

转自腾讯新闻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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