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威海市环翠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出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陈乃彰 通讯员 王春晓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的公正公平。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威教基字〔2020〕7号)的精神,做好环翠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20年环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整体调控、合理分流”的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招生对象
1. 小学招生对象:环翠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 初中招生对象:环翠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安排
2020年起,环翠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与大数据中心合作,通过网上入学报名、现场证件确认、录取结果查询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实现与公安、不动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多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达成一网通办。区直中小学新生入学证件由环翠区教体局组织现场确认;镇(街)中小学由镇(街)政府牵头,各中学组织现场确认。
四、招生政策
(一)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 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 坚持控制班额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控制起始年级学位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根据生源总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招生能力等,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区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3. 严格控制跨区入学。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规定,高区户籍居民子女和经区户籍居民子女符合到古寨中小学、张村镇、羊亭镇和新苑学校就读的,由高区、经区教体处负责证件审核后,统一报环翠区教体局备案,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不符合会议纪要规定的高区、经区、临港区户籍居民子女仍按原划定区域入学,不得跨区择校。
4.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第二实验小学、环翠国际中学、大光华国际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收计划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收计划人数的,剩余学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批准,面向学校审批地或属地之外、威海市域内招生。
(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5. 环翠户籍居民子女入学。环翠区户籍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房产证(含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的原件,优先安排房户一致且房户主均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对挂靠户口的子女入学,根据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的招生能力、挂靠时间、挂靠类型等统筹安排入学。
6.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环翠区房产证(含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的原件;需提交户口本、同一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单据(或区市场监管局备案的年检材料、区税务局备案的纳税材料)。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实际情况,结合提交的有效证件,统筹安排入学。
7. 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应持境内签证、居留证、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体检报告等资料,到环翠区教体局申请备案,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8.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会同残联等有关部门对残疾儿童少年是否具备接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鉴定,对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予以备案。依法保障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9. 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对持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三联三服人才卡子女、烈士子女、驻威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不超省定班额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要求,对省、市卫健部门确认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结合招生的实际情况,就近就便协调到公办学校就读。
(四)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10.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做到应入尽入。
(五)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11. 严格落实纪律要求。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严禁“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产生。
12.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落实教育部、省、市文件通知中的“十项严禁”和执纪问责纪律要求,规范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与多部门联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需服从调剂入学安排,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时间安排
8月24日,公布环翠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8月29日,登录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办学校结果查询”或“个人中心-入学详情”,查询新生入学录取学校。
8月30日,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持电子版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或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报到时,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测体温、出示绿码、不聚集、戴口罩、保持间隔距离。
9月1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环翠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区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