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出台“领航校长”推选办法 首届推选20名
2020-09-10
在管理与考核上,“领航校长”称号获得者的推选、奖励、宣传等材料,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级的依据。“领航校长”的考核、培养、管理和使用,纳入各地优秀人才考核体系。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领航校长”优先予以推荐使用。“领航校长”称号获得者受到撤职处理、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将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和奖金。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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