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司法保障

2020-02-21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涉疫情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断深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进入司法程序,《通知》为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从《通知》的主要内容来看,集中体现了三大理念。一是权利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也是司法的目标和方向。此次疫情防控过程中,个别地方政府的不当行政行为,某些企业的违法辞退员工之举,都可能造成公民权利受损,从而影响防控工作的合法性、正当性。《通知》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如合同履行、医疗纠纷、产品质量、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的处理,明确提出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一明确的态度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了法治支撑。

二是服务大局。当前,我国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彰显法院的责任与担当。《通知》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调解协商、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还提出,各地法院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一个共渡难关,一个暂缓执行,凸显了特殊时期法院的大局意识。

三是服务发展。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尽可能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为此,《通知》还特别强调,要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加强对疫情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是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及时下发《通知》,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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