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南昌晚报)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 吴跃强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南昌市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为全面展示文明城市创建丰硕成果,示范带动各地推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央文明委今年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并对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
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133个,其中,省会城市2个,为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直辖市城区12个;地级市40个,江西省萍乡市、江西省景德镇市上榜;县级市和县79个,江西省宜丰县、玉山县、芦溪县、大余县上榜。
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151个,其中,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4个,江西省南昌市上榜;直辖市城区16个;地级市64个,江西省赣州市、江西省吉安市上榜;县级市和县47个,江西省南昌县上榜。同时,南昌县在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获通报表扬。
近年来,南昌市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在创建中抓发展、促改革、扩开放、惠民生、强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南昌市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更加注重树立共享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回应百姓需求,更加注重百姓现实感受,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我们的大事,以一流的城市品质、一流的文明风尚、一流的生活体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真正使文明城市创建成色足、可持续,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