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南昌上榜全国文明城市 南昌县同时上榜并被通报表扬(南昌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汤亚辉/文 马悦/图)中央文明办官网11月10日发布了《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南昌在“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151个)”中位居第12位,南昌县也保留了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并且因复查测评成绩排前10名被通报表扬。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昌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据了解,2020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最终,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133个,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151个,并对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的33个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了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