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红河县被命名为“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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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在经过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选拔推荐、专家组综合评定和完成公示后,决定将26个县、乡命名为“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其中,红河州共有两地上榜“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分别是红河县和弥勒市巡检司镇!
(红河县撒玛坝梯田)
红河县:哈尼族乐作舞
红河县世居哈尼、彝、傣、瑶、汉等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4.02万人,其中哈尼族人口有28.3万人,占总人口80.4%,为全国最大的哈尼族聚居县。2008年11月,红河县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哈尼族、彝族乐作舞)文化艺术之乡”。
“乐作舞”历史源远流长,是集歌、舞、乐为一体的哈尼族、彝族古老的民族民间纯生态传统舞蹈。据红河县境内的哈尼族彝族民间老艺人讲述,“乐作舞”早先产生于红河县阿扎河乡垤施、洛孟彝族的部落里,彝族先民模拟生产劳动和生活情趣的一些基本动作,如踩荞麦、栽秧、摸螺蛳等,将动作组合形成“乐作舞”。“乐作舞”发源、发展、传承的历史已有1000余年。2008年,“乐作舞”入选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
红河县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将文化作为旅游的核心支撑要素,提出“文化入景”,引导农民通过参与歌舞文化娱乐表演的形式获得收益。红河县连续6年开展“开秧门”“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原生态展演、“万人歌舞街”“长街宴”等民族节庆活动,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乐作舞、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在全县学校、社区、乡村推广,并在民族节庆期间进行集中展示。
来源 | 红河文旅
编辑:李 娟
审核:马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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