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莫里斯打出的最后一颗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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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运追随、环绕着她。2020年底走完94年人生的威尔士作家简·莫里斯,似乎希望,人们能从她的作品和文字中得到一个她总有好运眷顾的印象。真正的困境从未找上过她,而机会却青睐着这个有准备也有想法的头脑,她得到了一般人无从拥有的“巅峰”体验,比如珠峰探险,在1953年27岁的时候,她随一支探险队完成了登顶,不过那时她还是男儿身。二十年后,她做了变性手术,又成功了,而且,这似乎没有给她带来一般人可以想见的巨大的麻烦。
她在一本自传里说,自己22岁时为一个阿拉伯新闻机构工作,在开罗时,认识了妻子伊丽莎白,两个人一见钟情,莫里斯告诉伊丽莎白,自己有性别方面的困扰:“我三岁或四岁时就知道我长错了身子,我真该是个女孩。”但之后,两人生了五个孩子,同时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保持了一种开放式婚姻的关系,“各自分开过生活,愿意的话可以各挑自己的朋友,甚至各有自己的情人,只受高等情爱和共同利益的协议的约束。”
这种成功羡煞人。更使人嫉妒的是,莫里斯还清醒地知道,不可以停留在任何一种成功中太久。她说自己虽然上了珠峰,然而对这支由复员军人组成的登山队却持有“疏远感”,她跟队伍里的人关系甚睦,可她又想脱离他们,“我想到身为他们中间的一分子就感到恼恨”。回英国后,当别人要求他在什么地方签名留念时,他总是签“《泰晤士报》的詹姆斯·莫里斯”——詹姆斯,那是她还是男人时候的名字;她签这样的名,不是因为多么骄傲于自己所属的报社,而只是不愿让人把她看作一个登山家而已。
当她给自己物色好执行手术的外科医生时,她相信自己的配偶早已明白并同意她的志愿;伊丽莎白支持她把“做自己”这件事做到极致。大夫要在她身上秘密地做些修改,为此,这位大夫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在人品上,也得绝对可靠。手术的细节,莫里斯当然不会讲,可是术后回家的情形,写出来犹如童话中才会有的情节:伊丽莎白带着孩子们在门口迎接昔日的“爸爸”归来,好像后者只是出门旅行了一趟似的。这之后,她的名字就成了“简”:她那时才36岁。“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这句话常被现在的人说起,简·莫里斯并没有想要出人头地,却不怎么费力地在与那些不属于自己本性的东西的作战中胜出。
人都乐意一再提及自己得意的时刻——往往事关取得成就。在《心之眼》,这本副标题为“思想日记”的书中,莫里斯也说到了当年的登山,但只是偶尔一提,且未当回事:写书时的她,已是一个寿过九旬之人。书中的每一段日记都冠以序数,她试图做到尽可能地真诚些,在此基础上尽可能深刻些。“这就要得老年痴呆症了吗?”在第15天的日记中,她上来就这么写。真是突如其来的一个让人唏嘘的时刻。
健忘是可怕的征兆。莫里斯明白,如果自己只有那些重大的个人成就可以反复提及,那就意味着她彻底被健忘所征服了。她竭尽所能地拒绝,为此她才坚持书写;她告诉我们,自己前一晚失眠,第二天起来,却完全记不得睡不着的原因是什么了,但可堪自慰的是,她至少记得前晚失眠这回事情,且还能发出不甘的反问:“我们都曾听说过、读到过被称为‘老年’的悲惨情形,这难道就是‘老年’的某种预演?”
反问就是叹息,对于这么一个高龄的日记作者来说,叹老实在无从避免。记忆都堆在身后,每一次新的发现,往往是缘于一种老早就形成的习惯,或对一些陈年旧物的重温,或与一件过去的事、与一个过去的名字相遇,而那个名字恐怕早已成为区区一个名字,脱离了人的肉身、相貌与声音。在第107天的日记中,她写到,自己在翻旧档案时发现一封几年前的读者来信,信中附有电话号码,她一时兴起就拨了过去,无人应答,于是,莫里斯录了一条语音留言,感谢那位读者的来信,祝他生活愉快,并且“希望他现在还喜欢看书……有机会的话再看一两本我的书”,最后还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这是一个人因为希望感到自己尚年轻而做的事。但在做完这件事后,她才注意到,那位读者的来信里还有一句话,说他早已退休,现在九十多岁了……读者早于作者跨过了九十岁的门槛,而作者却还希望通过找到一位读者来重拾活力。
她与年迈的种种后果相遇——这后果当然不只是病痛或不同程度的孤独,还有时不时冒出来的关于“XX也老了啊”的认识。和莫里斯一起变老的,是她成千上万的藏书;她和它们之间早已形成了共栖关系,像老友一样,它们为她提供了陪伴,而非美丽的故事和有用的知识。她无需对自己没有读完那么多书而遗憾。有一次,她提到自己的一位朋友,可能是继博尔赫斯和翁贝托·艾柯之后,世界上知名度最高的藏书家——阿根廷人阿尔贝托·曼古埃尔(此人的作品已有不少中译本引进,如《阅读史》《阅读日记》),有这么个同道中人,让莫里斯心有宽慰,她发出了满足的叹息,说自己曾是个那么渴望变化的人,改变职业,改变身份,改变性别,而现在却也沉浸在书籍砌造的一个壁垒之间,像修行之人那样,日日重复同样的“精神流程”了。她的大多数藏书,都留有相关的获书记录,时间和地点,现在回顾起来,她觉得其中富含个人的感情,“是我整个人生的宏大记载”。
《旧约·传道书》里早已说过,世上的书太多,事实上,有些作家也刻意地少读书,例如奥地利的约瑟夫·罗特就说过,写书的人自己无需博览,就好比餐厅服务员不能大吃供给客人的菜。可是莫里斯却一直有着读书癖,因为她的各种作品,都是自我满足的,并没有和同类作品一争高下的意思。而今翻阅旧藏,仍有种种从容的喜悦以及结伴而来的伤怀出自笔端:“它们基本上已经过时了,哎呀,就像我一样。”
同样年过九旬的著名文化人——用法语写作的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前两年也在接受访问时,承认自己已经看不懂这个时代。昆德拉一向是有智者心态的,觉得自己所持有的那一套方法,依托着严格而高端的美学修养,可以超越世间一切“无用的激情”,他几乎靠着解构一切来保持个人的智识尊严;莫里斯的心态,要比昆德拉更加“接地气”,她一次次承认,自己不适合做这事,不适合做那事,她在退出,她撤出一个个竞逐性的场所,在学习看淡那些她那代人很看重、而今天滑落到边缘的事情,比如给报纸写“读者来信”。莫里斯说,她通过在这个栏目里发表言论,欣喜地看到自己对各种事情的批评意见被公之于众,而现在,报纸上依然有这样的栏目,她自己却写不动了,“喉咙里已经没有足够的痰来吐人”。
那些乐观的情绪里仍有昔日莫里斯的踪影。她与同时代人最大的区别之一,用她的话讲,就是愿意“留在车上”。这句话,典出1966年的一部音乐剧,当时,美苏冷战已发展到互相用氢弹威胁对方阵营的程度,惹得艺人们纷纷警告说,世界行将毁灭,音乐剧里出现了“让世界停下,我要下车!”这样的台词,莫里斯对此采取了卑之无甚高论的“宏大视角”:“毕竟人类只是现在经过一段精神错乱期,人类喧嚣扰攘的历史长着呢。”
但是,错乱的时期,就处在其中的人的体验来说,都是无比漫长的。昆德拉的自信,在遇到推特和脸书的时候被彻底驱散了,他当年可以对“布拉格之春”里的对立双方发出同等尖锐的冷嘲,可如今,他实在不明白,人们何以能把个人的存在感寄托在follower的数量上,既然人们压根就不知道,屏幕背后的那些follower究竟是何许人也。而在遇到推特这种事物时,莫里斯的反应是自嘲:“老天爷啊!我每天早晨迫不及待地上推特,只为了看看有没有好评。要知道,我写了那么多年书,我还没有这么想要好评呢!”
她心知这不是什么好事情:社交媒体,购物平台,等等此类事物的红火,只是因为它们把人性的弱点开掘到了极致,莫里斯深晓此道,可她温柔地承认说,她,还是留在那种传统的生活方式里,靠着一个由时间和风俗形成的熟人社会来获得内心的安宁吧:“威尔士叫人开心的一个特点就是那种一体同心的兄弟情谊。”当她收集喉咙里的痰喷向推特的时候,她的措辞浑似一个孤独的勇士在打出枪杆子里所剩无己子弹:“那些闪闪发光的屏幕魔法,那些歪曲失真的明星形象……”竟让人欲罢不能,看到自己在屏幕上变得和现实中的自己完全不同,人们都疯狂了。
在推特时代,莫里斯上了一次电视后,感到周围熟人的含笑招呼都与以往不同,“是我变了,不是他们”——他们都从视频里看到了一个光鲜亮丽的莫里斯。只有莫里斯还能认出自己,包括自己屏幕形象的速朽。她在重看那段节目的时候,底下已经无人评论,“我看到了啥?不带感情地讲,我只看见一个穿黄衣的老太婆步履蹒跚、老态龙钟。”
她知道,自己关心的事情和主题,在当下写出来,会让人觉得落伍。于是她率先承认这一点,更坦言说,她知道每个已老之人都无可避免要产生“今不如昔”的感觉。“看看现在的英国资本主义……我承认我对此几乎一窍不通。”虽然认不出它,她却十分确信丘吉尔当初的说法,即资本主义民主是世上所有的制度中最不坏的一种,对比当年,今天的资本主义“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大骗局!”在她看来,人们都认定,获取利益最便捷可取的途径是自我包装,是吹嘘,是种种能够人为操作的“潜在市值”和“估价”。“在我们这个时代,挣大钱的‘能人’看上去只是爱炫耀的‘名人’,他们有珠光宝气的夫人、巨量的离岸资产、摩纳哥或牙买加的别墅、可疑的财务记录、拈花惹草的私生活、又大又土的游艇,并且串通好了一样都喜欢上《哈罗!》杂志。”
子弹一颗又一颗地打出去了——这所剩无几的存量里,哪一颗才是最后一颗?
关于“能人”的这番话,让人联想到评价措辞的转变:一个人能得到的最高评价是他/她“很牛”,有“牛逼”之处,而“优秀”“高尚”“模范”这样的评价,即使有,也往往用于讽刺,如同“圣母”之类的词汇一般。莫里斯时不时提到丘吉尔,她认为他是模范的英国人,具有真正的人格魅力,“一位仁慈、文明、聪慧且有艺术气息的独裁者”;她更佩服丘吉尔对于民主制度的肯定,基于这一点,即使政坛上登场了个把粗鄙短视的领袖,人们也可以期待未来,因为这个人总会下台,摆到头的钟摆终会有下坠的时候。然而,目睹时局,莫里斯也不免忧心地想,未来的英国,是否会选出一个特朗普式的国家元首?毕竟英国人对魅力领袖并无特别的希求,他们还曾把刚刚带领英国打赢二战的丘吉尔一脚踢出唐宁街呢!
她尖锐地(以今天的标准来衡量,这尖锐仍属温柔)说,英国的民主政治,它产生领袖的方式,已经类似于“子女通过抽签来继承遗产”那样的了:
“要是以后它选出了一个像特朗普这样的人来当首相,我只愿这文明的古国继续独树一帜、异想天开、滑稽逗乐,保持人类的所有缺陷,传承其屡试不爽的胡扯闲篇。”
她的有些嘲讽,有些震怒,有些沮丧,乍一看去,我们只会觉得这是她本人因年迈而来的“少见多怪”。我们都惯于保持情绪稳定了,既然一切都是通过平板如砥的屏幕传入我们的视野,成为人生经验,既然一切新闻都不过是新闻本身,沾染了它的发布者的炫耀欲,并往往具有令人期待的潜在的反转可能。然而,如果抛弃这些成见,我们就会被这种直抒胸臆的可贵而打动。在第112天的日记里,莫里斯说到“一件可怕的事”,那就是,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些电脑高手直接修改了150个国家和组织和个人的公私信息,以此勒索赎金。
“一夜之间,150个国家中招!那是各大洲说无数种语言的几百万人啊!他们还遵从不同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呢!”这番愤怒的惊叹背后,能看出在莫里斯心中,“人”拥有怎样的内涵,她眼中的人,跟在大数据时代的我们心中的人是完全不同的;她把人看作一个又一个的具体的生命,和她自己一样,拥有欲望和理想,能够兑现才华与拓展潜能,可我们却会觉得,这样的“人”是自己根本关心不过来,因而也无需关心的。莫里斯不想重复那种“如果事情落在你的头上你就知道了”的滥调,她坚持认为,单是一个数据,就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了。“更厉害的邪恶黑客能对每个人的安全——乃至健康和道德——造成多大的破坏啊!”
读她过去的书,我们想象不到能有什么人、什么力量伤害到她,仿佛艰难苦恨,遇到她都自动绕开了。可是伤害出现在了这本日记里:风烛残年,却遇到了年富力强的诈骗。某一天,网络骗子找上门,告诉她一些紧急的情况,让她惊恐,从她嘴里套出了一堆个人信息。被亲朋邻居的点拨后,莫里斯恍悟到实情,她写下的话,足可让一个有着起码的正直品质的人憎恨这个时代:“我开始责备自己的愚蠢,他们怎么忍心对我这么个与世无争的老年人下手?我希望他们在地狱里烂出蛆来。”
最后一颗子弹,她是留给自己用的。服老,作为一种从来无人叫好的美德,适合任何一个自知力不从心于思考和认知的个体。简·莫里斯有位已故好友,爱斯帕斯·赫胥黎,在1997年逝世前,曾向她抱怨说,自己记不起来一个哪怕很普通的英文单词。莫里斯当时肯定是没什么物伤其类之感的,她一贯以保持乐观为能,相信自己可以例外于所谓的自然规律。可是,类似的提笔忘字,到底还是落到她自己身上了。服老,意味着一个人接受年龄堆积到很大的事实,及其所带来了重重困扰。“我有什么办法?”她无奈地说,“我只好像赫胥黎一样,拿起我的《简明英汉词典》。